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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全力推进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 以调解优先推动矛盾就地解决

2023年12月,一起办理不动产产权缴税过程中税费前后不一的情况被反映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社会治理中心。因反映问题的市民行动不便,东河区社会治理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帮办代办,第一时间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去办房本处核实收费基数问题,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人员现场通话……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该市民足不出户就解决了问题。

记者近日从包头市委政法委了解到,为做好“枫桥经验”的包头实践,包头市制定了《包头市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方案》,以“一站式”解决群众矛盾纠纷调处诉求为基本理念,提出了社会治理中心办公场所、人员力量、功能设置、调处机制、运行管理、信息平台、激励保障7个实体化要求,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完善诉源治理,以预防在前、调解优先推动矛盾就地解决。2023年12月,市本级、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均已实现实体化运行。

据了解,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社会治理中心以基层受理、逐级办理为原则,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事项后,可直接到所在苏木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登记办理。苏木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熟悉基层、贴近群众特点,采用‘基层吹哨、部门报到’等方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人民调解力量、行业调解力量开展调解;对苏木乡镇(街道)难以调处的矛盾,逐级上报上级中心开展调处。旗县区级依托社会治理中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实体平台,由司法行政、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人员入驻,“一站式”帮助市民群众解决诉求。市级社会治理中心依托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派员入驻,协调多方力量共同调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转办的适合调解案件及各旗县区难以解决的需提级办理的矛盾纠纷。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法院系统在各级社会治理中心负责转办适宜调处的诉讼纠纷,并与其它相关部门力量开展联合调处,对未调处成功的简单民商事纠纷引导进入速裁程序快速解决,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提供司法确认服务。市、旗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治理中心的主要负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相关部门协作调处矛盾纠纷,同时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调解力量进驻社会治理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调解服务。

包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承盛表示,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资源从碎片化到集中化、进驻人员力量由非专业化到专业化、作用发挥从虚化到实化三个转变。实体化运行以来,全市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已成功调处案件近1.7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