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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军:以基层协商民主推进首都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

开栏语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走好符合中国国情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有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美好社会。即日起,本报开设“中国这十年·基层治理”专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基层治理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进行宣传报道,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基层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基层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强化党全面领导的政治优势,确保基层民主建设发展方向。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商民主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作用,明确提出“市里抓工作就要抓到街道乡镇”,连续把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直接开到街道一线。强化基层民主建设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并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各部门制定若干配套文件,对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民主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健全党建引领平台机制。持续推进区、街、社区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建设,全面建立3400多个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将1.7万家驻社区单位纳入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政治体系。建强基层民主带头人队伍。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和把关,稳步提高“一肩挑”比例,确保基层民主建设始终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推进。

发挥制度机制的引领优势,确保基层民主有效运转。扩大有序参与,增强民主选举的广泛性。村民委员会全部采取直接选举,84.4%的居民委员会采取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进一步扩大非户籍人员民主参与的渠道,2021年全市登记选民890万名,其中非户籍人员78.4万名。创新形式载体,增强民主协商的规范性。实现城市社区议事厅全覆盖,农村社区议事厅覆盖超过70%。分层分类梳理协商事项,试点开展线上协商,丰富民主协商载体,规范民主协商标准,累计完成300个城乡社区议事厅和700个楼门院(村组)治理示范点建设。加强审核备案,增强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在坚持长期开展“民主日”决策主题活动基础上,示范引领村(居)开展常态化的民主决策;在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基础上,采取法制审核、政府备案的做法,确保基层民主决策科学高效。完善制度机制,增强民主管理的操作性。指导村(社区)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村(居)务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制约体系,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将基层民主监督主体由“民主理财小组”调整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从集体资产扩展为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事务,监督时效从事后监督升级为全程监督。

彰显多方参与的共同体优势,确保基层民主聚合民意。一方面,完善分层分类的民意表达渠道。制度化推动“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基层重要民生实事决策过程,成立457个新就业群体街道(乡镇)联合工会组织,将4.3万名快递小哥等新业态人群纳入社区治理范畴。持续深化“双报到”制度,76万名在职党员回社区参与治理。强化社会组织协商,5.3万个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在居民当中。另一方面,强化有一办一的诉求响应机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深化“接诉即办”改革,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诉求,建立健全“每月一题”工作机制,让基层群众的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将民意征集嵌入社区协商,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民意立项工作机制。“接诉即办”实施三年多来,共接到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3400多万件,诉求解决率从53%提升到88.1%。

注重实践探索的创新优势,确保基层民主迸发活力。街道社区抓探索创新,让基层民主有活力。围绕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通过接地气、聚人气的基层民主实践,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区级层面抓规范提升,让基层民主有品牌。各区及时发现总结基层的创新做法,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民主品牌。如西城区普遍建立“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机制”、朝阳区“党政群共商共治”机制、石景山区“老街坊”议事会、大兴区打造“拉家常”等。市级层面抓样板典型,让基层民主有方向。汇集全市各方力量打造“回天地区”社区治理“试验田”,深化“回天有我”社会参与机制,推行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协商共治。

厚植持续发展的资源优势,确保基层民主务实管用。充分拓展基层民主权限。深化街乡管理体制改革,以立法形式赋予街乡规划参与权、大事建议权等六项权力,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推动权力、经费、项目下沉街道社区,保障基层民主协商成果能够落地开花。有效充实基层民主力量。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确保基层民主有人干、能干好。选派街道优秀干部到社区担任社区专员,指导、协调基层民主高效推进。大力加强基层民主经费保障。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从每年20万元增加到40万元,社区公益金按照8~15万元标准配备,建立社区小额经费快速审批机制,推动基层民主协商成果快速落地。

(作者:徐志军,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北京市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