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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市域社会治理的天水实践​

2020年以来,天水市充分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出了一批符合天水实际、有工作创新和特色的举措,形成了具有“天水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格局。

党建引领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不断创新“党建+社会治理”模式,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全部配备,培训实现全覆盖。积极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单元、以自然区域(居民小区)为网格、相关职能部门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城市基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立正县级事业单位建制的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县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均已成立,7个县区综治中心相继配备了主任、副主任,103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配备到位,占全市乡镇(街道)83%,工作力量得到充实,实体化运行有序推进。着力加强“全科网格”建设,由政法委员会同组织、民政等部门,将党建、意识形态、综治、消防等多元网格整合,全市共划分网格10543个,配备网格员11767名,做到网格统一划分、网格名称统一确定、网格编号统一制定,真正实现一个网格管全盘。网格服务团队配备实行“一格一长一专多员”,由网格长、专职全科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行业网格员队伍组成。大力推进社区警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枫桥经验”向基层全面延伸,全市196名党员民警担任街道社区党组织副书记,34名非党员民警担任社区副主任,形成党建引领、警社联动、党群共治的基层管理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打整治盗抢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

 源头防范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涉稳隐患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分层次、分领域对邻里纠纷、婆媳关系、入赘家庭、失独家庭、失意群体等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跟踪式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以综治中心为龙头、各部门联动、一体化运作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培育发展以“和雨东矛盾化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第三方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探索形成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劳资纠纷“三调联动多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公安民警、网格员、居委会、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1个。全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021个、人民调解员12616人;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126件,化解率98.4%。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秦州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共建共享 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全市 380 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帮建, 13.3万余名党员到社区报到,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德治教化,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完善村规民约,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坚持自治强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四方议事”“四议两公开”“民情气象站” 等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动群众、楼巷长、户院长、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加强社会协同和群团组织助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建立 6226 人专职群防群治队伍,选聘治安户长 6807 名,实现农村治安户长全覆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活动,汇聚基层社会治理强大合力。

 多措并举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破获多起大案要案及命案积案。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涉案2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8 个,涉案 91 人;恶势力犯罪团伙 30 个,涉案 290 人;打掉“村霸”15 个,涉案 15 人。破获刑事案件 373 起,治安案件 152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610 人,查封、冻结、扣押违法资金、资产价值共计 5147.85 万元,共发送“三书一函”306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开展网上追逃和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缉枪治爆、电信网络诈骗和 “黄赌毒”“食药环”违法犯罪等专项打击行动,全市刑事发案、命案、治安案件持续降低,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上升到 95.31%,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达到 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