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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栏 | 玉门:多措并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玉门市清泉乡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发现、早解决”的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不上交”,全力确保清泉乡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唱好“宣传调”  营造法制氛围

坚持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推动各项民生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通过网格员、村干部以“村民大会”“户长会”、上门沟通等方式,向群众面对面宣讲邻里纠纷、劳动维权、合同纠纷、土地租赁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在“法治宣传日”联合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宣传袋、解答法律咨询等。全力引导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合理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打好“摸底牌”  化解初发矛盾

认真总结往年排查调处工作经验,全面分析研判全乡矛盾纠纷形势,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全乡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进行一次集中梳理排查和调处,由基层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和网格员摸底排查,特别是注重发挥乡贤、五老熟知村情民意、邻里关系的优势,重点关注、排查邻里纠纷、婚姻纠纷、土地纠纷等。及时统筹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农科中心、妇联等乡级力量,尽早介入调处,想方设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发阶段,做到调处与防控相结合,避免“小纠纷”激化为难以调处的“大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分好“责任田”  明确化解责任

通过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梳理在册矛盾纠纷,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化解方法路径。对各村存在的矛盾纠纷,按照“谁包挂、谁负责”的原则,由包村领导、网格员负责本村本网格的矛盾纠纷化解。发挥乡级站所联动调处机制,积极协调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农科中心、妇联、村“两委”共同妥善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不上交”。

至目前,玉门市清泉乡发放各种法律知识方面的宣传单1500余份、宣传小册子400余份、普法宣传袋200余份,接受咨询150余人次,悬挂横幅20条,建设法治阵地2个,排查出矛盾纠纷29起,化解调处29起,化解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