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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服务保障体系作用 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酒泉市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涉退役人员群体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将服务中心(站)近距离的时空优势转化为与退役军人“零距离”的情感优势,让优质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位退役军人身边。

一、全社会参与,在政策落实中保障权益。强化政策落实,推动权益维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靠实责任。将成员单位职责层层分解,纳入年度考核,确保退役军人政策落实落细,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创新机制。借助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系统和建档立卡工作,完善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到龄即享生活补助提醒申报机制,为601名服务对象落实了政策。营造氛围。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列入各级会议议题,并通过展板、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去年以来共开展学习讲座160余场,利用各种场合发放宣传资料3万7千余份,有效提升了《退役军人保障法》知晓率。

二、全周期服务,在关心关爱中维护权益。转变工作理念,分领域完善机制,让事后维权逐渐转向事中、事前维权。用心用情办实事。在各级服务站全面推行“四坚持四增强、五融五聚五强化”工作法,常态察民情、解民忧,准确掌握退役军人需求,2021年,全市共办实事1217件,解决诉求384个,为两参人员提供下岗再就业岗位64个。创新载体化难题。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服务站+网格+退役军人”工作机制,在各级服务中心(站)设立法律援助站、“老班长”工作室412个,就地化解历史积案、矛盾纠纷287件,实施法律援助17次,转化后进30余人,重点信访人员吕建国转化为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诚心诚意送温暖。广泛推行“代办、帮办制”,点对点帮扶援助高龄、困难等退役军人3200名。常态落实“四五六”工作法,走访慰问军烈属、退役军人1547人,迎送新老兵852人,送喜报246份,取得了“服务一人、温暖一户、鼓舞一片”的良好效应。

三、全方位发力,在建功新时代中彰显权益。引领退役军人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在回馈奉献社会中赢得尊重、彰显权益。传承优良传统。遴选战斗英雄、致富带头人等组建“红色宣讲队”5支,开展“五进四讲”活动94场次;分级组建退役军人“铁人先锋”志愿服务队362支、成员7724名,开展志愿服务458场,在抗疫救灾、治安巡防等领域彰显退役军人的责任与担当。实施“头雁工程”。引领培育的180名“兵支书”“兵委员”,539名致富带头人当好乡村振兴领头雁、脱贫攻坚排头兵,使退役军人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在庆祝建党百年之际,全市237名优秀退役军人受到省市县表彰。打造“中心吹号、老兵报到”平台。坚持开门搞服务、走出去办活动,组织法律大讲堂、心理咨询讲座等92场,参与4721人次,共为退役军人、军烈属送春联4000多幅,实现了组织关怀到身边、工作力量到身边、服务保障到身边。酒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被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评为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