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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发力 织密金融纠纷解纷网

近年来,肃州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精准把握解决好金融纠纷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互促互进这一“脉搏”,坚持非诉挺前,主动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大格局,着力构建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支点,辐射带动乡村调解组织和基层人民法庭的一站式金融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探索形成了涉金融纠纷“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在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诉源治理新模式。

一、上下联动,增强金融调解推动力

一是凝聚工作合力。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向区委汇报,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持续完善法院主导、政府职能部门配合、金融单位参与“横向联动、纵向贯通、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金融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格局,化解纠纷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抓实抓细。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涉金融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在诉服中心调解功能区单独设置金融纠纷调解室,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金融纠纷调解员18人,以超强阵容的“智囊团”为纠纷的调处化解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三年来,共调处涉金融案件6498件,调解成功3433件,成功率50%以上,平均调处期限6.9天。

三是畅通调解渠道。制定《肃州区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办法》,明确调解案件范围、程序等内容,并探索将适用速裁的涉案金额上限调整至50万元。针对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金融类纠纷案件,直接分流至金融纠纷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场结案,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出具相应法律文书,确保当天办结,有力提升案件调解成效;调解不成或坚持诉讼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分流至涉金融审判团队进行专业审判,确保将每一起涉金融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多点发力,织密金融纠纷解纷网》的典型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月报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二、创新载体,增强金融调解渗透力

一是布好金融调解的“大格局”。依托院诉服中心,在人民法庭设立分中心,逐一建立在线金融纠纷调解室,对于一方当事人在乡村的,直接分流至基层法庭进行化解,切实增强纠纷调解效率。积极与区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因地制宜在各村、镇选聘德高望重的村民、退休老书记、退休村干部担任金融纠纷调解员,有三个基层法庭设立了“村支书调解室”,真正将村委会、村组文化活动室、当事人家里、田间地头作为纠纷调处的主战场,实现纠纷化解的多元、多点、多场所,构建起金融纠纷“大立案、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延伸司法服务的“神经梢”。依托区域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由区法院将“法官进网格”与积极创建“亲民型、便民型、惠民型、效能型、公信型、担当型”等“六型法院”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了“法网融创”行动。认真落实法官驻点联系制度,选派41名员额法官深入全区各个社区、乡镇,定期参加联席会议,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切实将“法网融创”行动作为掌握现状的“显示屏”,反映意愿的“直通车”,发现问题的“预警器”,为定期开展社会风险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制定实施部署开展“政法干警进百企”行动,由每名员额法官联系1—2个金融企业,选派全体员额法官落实“法官联系企业”工作机制,组织法官及时深入各自联系的金融企业,跟进了解企业情况,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通过工作重心前移、司法触角延伸,不断强化金融企业自身风险管控能力,从源头上杜绝金融纠纷的发生。

三是配强金融调解的“和事佬”。坚持“阵地为基,关键在人”的工作理念,把金融调解员队伍建设摆在核心位置,研究制定《金融调解员选任方案》,不断完善金融调解员的选聘、培训、使用和管理。通过公开招聘形式,统一选聘具有丰富调处经验、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退休政法干警、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以及政法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担任金融调解员,实现老、中、青“三结合”,专业知识、年龄结构、社会阅历“三兼顾”。至目前,肃州区法院共有调解员58名、特邀金融调解员20名,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调解员占到57.8%、退休老干部及具有政法专业背景调解员分别占到32.3%和28.9%,有力保障了涉金融案件的调解质量。

三、靠实责任,增强金融调解内动力

一是树起激励激发的“风向标”。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在合理区间内适当提高金融调解员工作报酬,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酒泉支行、甘肃银行酒泉支行等金融单位共同研究制定《金融调解员表彰奖励办法》,在基础报酬的基础上,核定了涉案标的3%-5%的调解成功绩效奖金,由金融机构统一发放。对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中涌现出的能力强、调解案件多、调处成功率高的调解员,由法院按年度进行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上报至上级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着力提升职业尊荣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是用好真评实考的“指挥棒”。修订完善《肃州区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加大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在年终绩效考核时的赋分权重,着力提升在编干警奉献金融调解岗位的积极性,先后有19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主动请愿到金融纠纷调解岗位工作,通过制度设计,使涉金融调解工作岗位由原来的“冷衙门”变成现在的“香饽饽”,保障金融案件调处成功率。研究制定《金融调解员管理办法》,将职业操守、调解数量、调处成功率等指标纳入金融调解员考核范围,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考评考核,实现金融调解员动态管理、优进劣出,持续提升金融调解队伍的内生动力。

三是使出追责问效的“杀手锏”。将金融调解员队伍纳入全院整体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其一并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本院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等行动,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金融调解员,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以队伍的纯洁性确保调解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肃州区法院转变观念、强化执行、扎实履职、创新进取,在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认可。但往日不可追、来日犹可为,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激扬敢涉险滩、勇立潮头的精气神,撸起袖子加油干,鼓足干劲再出发,在金融纠纷调处化解方面凝聚新动能、焕发新生机、创造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