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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四大业务”枫桥服务模式

太京司法所位于天水市秦州区西郊,距市区15千米,全镇总面积144平方千米,共有26个行政村,64个自然村,86个村民小组,农村人口共有7203户32304人。我所于1992年按照“一乡(镇)一所”的原则建立,2006年8月,明确了太京司法所为秦州区司法局在太京镇的派出机构,实行由区司法局垂直管理。太京司法所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人,办公用房100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善,办公设备齐全,规章制度健全。先后荣获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天水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太京司法所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平安太京,服务中心大局”为工作主线,聚焦矛盾主责主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四大业务建设,即开展“枫桥式”法治宣传、“枫桥式”人民调解、“枫桥式”矫正帮教、“枫桥式”法律服务。同时,强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立足当前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新形式,通过主动融入大局,不断提升整体能力,全面夯实镇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太京镇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贡献了法治力量。

一、是着力打造“枫桥式”法治宣传。

近年来,太京司法所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做到学法和用法相结合,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使太京镇“八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定期集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系统全面的学习了党的最新理论和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对镇干部组织最新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全镇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二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多次协调太京学区、太京中学联合多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在学校组织举办青少年法治专题讲座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册2000余册,宣传单35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制作展板60余块,受教育人数达10000余人。三是抓农村和农村“两委”班子、乡村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结合农村工作实际,采取广播会、农家书屋、远程教育网培训、逢集日宣传点等形式,近年来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交通安全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继承法》《婚姻法》《土地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预防电信诈骗、防养老诈骗、损害赔偿、土地流转、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禁毒防毒、反邪反邪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二、是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调解。

坚持和发展 “枫桥经验”,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件件能化解。太京镇共成立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7个、1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6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个人调解室,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共83名。2020年以来,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无越级上访事件。

一是健全镇村矛盾排查调解网格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26个行政村全覆盖成立,在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聘用人民调解员83名,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构建,形成了镇、村、小组三级网格化矛盾排查调解机制,进一步织密了矛盾纠纷调处的网络布局。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机制。在进一步靠实网格员责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常态化报告制度,每周要求各村调委会对村内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调处。各村每月向镇级调委会书面上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后,找准风险易发点,提前防范化解群体性、规模性的矛盾纠纷。

三是强化一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将一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作为年度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学习计划,集中组织镇村干部和调解员开展政策、法律和先进经验学习的同时,通过互学互比、麻雀解剖、以案促改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着力打造“枫桥式”矫正帮教。

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把法制教育和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及早帮助两类人员思想认识到位、转化改造到位,截止目前,两类人员均无重新犯罪现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太京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作为成员,统筹协调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实行联络员负责制度,各站所、单位负责人作为联络员,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镇司法所负责帮扶教育、监督管理和各方面沟通等具体工作。

二是严格管理教育。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在对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纸质工作档案的同时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运行。对管教对象个人手机实行定位后,落实日打卡、周谈话、月见面等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三是定期询问走访。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对市区范围内的出狱所人员落实必接必送措施,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镇村无缝对接第一时间帮助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每季度通过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按照“一人一策”开展帮教,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局面。

四、是着力打造“枫桥式”法律服务。

是法律援助服务有序开展。及时办理群众的法律服务诉求,严格按照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对群众提交的诉讼案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报送援助中心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和法律解释,引导群众通过其他方式依法维权。近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初审30余件,参与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余次。

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标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与要求,构建形成覆盖全域、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微信群,每天不断更新推送与农村日常生活相关的案件评析、法律宣传等内容。全面完成26村与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签约,切实为老百姓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