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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司法局坚持“严惠稳”三字联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江山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关键环节,坚持三字联动工作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严”字发力,把牢依法行政“方向盘”。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制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送及公布工作的通知》并配套目录编制指引、格式范本等规范资料,明确编制主体、事项范围、履行程序等硬性要求,加强业务联络指导,切实推进基层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目前县、乡两级已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全覆盖,累计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5个。深入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集中梳理2018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原因以及行政履职常见疑难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不断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已梳理出问题50余个,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编制典型案例5个及类案工作指引。

二、“惠”字为本,注入经济发展“新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落实证明事项梳理、衔接落实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等环节要求,推进“减证便民”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村(社)法律顾问优势,实行“全域通办”法援代办工作模式,提供上门代办、公证援助一窗办理等便民服务,切实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目前已增设35个代办点,办理全程代办35人次。在经济开发区、小商品市场、养蜂产业协会设立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站点,深化组团联片工作机制,多形式开展涉企“把脉问诊”活动。累计举办涉企法治讲座15场,发放相关资料上千份;已检视企业经营环境33次,查找风险点17个,解决法律问题27个。

三、“稳”字托底,构筑矛盾纠纷“减压阀”。坚持一门进、一次办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以及12348咨询、“浙里调”等热线网络服务的融合衔接,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截至6月,各级调解组织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105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539.98万元。着眼群众法律需求和基层发展态势,高标准谋划制定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计划,坚持软硬件提档升级、“五大员”队伍建设、特色职能业务培育等多面齐抓,切实发挥司法所基层维稳“桥头堡”作用。围绕市级重点民生项目等矛盾易发领域,以法律服务小组为载体,加强律师、公证、调解员等法律资源调度,做到主动靠前、释法说理、多管齐下,确保矛盾纠纷不滋生、早化解、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