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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法院: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 林州市首家“村规民约联合创新实践基地”揭牌

    1月17日,林州市首家“村规民约联合创新实践基地”在采桑镇涧东村揭牌。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屹,采桑镇党委书记郝振兴出席揭牌仪式。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艺玲主持。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属于基层群众自治规范,蕴含着乡村基层社会的道德要求,是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抓手。

    据了解,为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林州市人民法院老白调解工作室、采桑人民法庭与采桑镇涧东村,经研讨共同决定,协同联动成立村规民约联合创新实践基地。旨在以涧东村首创并在实践中运行取得良好效果的村规民约为范本,积极推动、指导、支持林州市各村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实施,引导村民依照村规民约自我管理、协调关系,支持基层组织依据村规民约安排事务、处理矛盾纠纷。

    采桑人民法庭庭长李哲青讲道:“此次与老白调解工作室、采桑镇涧东村联合成立‘村规民约联合创新实践基地’,是人民法庭与辖区基层组织对接,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的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基地要充分发扬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力争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建设和乡村振兴做出积极的贡献。”

    采桑镇涧东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老白调解工作室作为“河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安阳市品牌调解室”,采桑人民法庭作为多次受上级法院嘉奖表彰的先进庭室,三家实践基地组织成员整合各自的资源力量,各展所长,相辅相成,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注重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力求自治激发动能,德治滋润民心,法治定分止争,建立完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解纷长效机制。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林州市人大代表、涧东村支部书记常广庆表示,下一步,在激活“村规民约联合创新实践基地”品牌效能的基础上,涧东村将与老白调解工作室和采桑人民法庭积极配合,持续提升村规民约的宣传广度、执行力度、内化深度,激发乡风文明新动能,谱写乡村振兴新画卷。

    张屹、郝振兴共同为“村规民约联合创新实践基地”揭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永峰,部分人民法庭庭长及法庭干警代表,涧东村村干部,部分人民调解员、群众代表参加。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实践基地调解室、法治讲堂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