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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助推纠纷多元化解

近年来,民商事诉讼案件数量快速增加,民事法官人均办案数量逐年攀升,“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有限司法资源难以应对与日俱增的纠纷,为保障民商事案件的顺利运行,各地纷纷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探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探寻民事纠纷多元化解途径。

山丹县人民法院面对案多人少矛盾和县域经济发展形势,在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融入全县“大综治”统揽“大矛调”工作格局,针对劳务输出大县实际,创新实施借力赋强公证、发力人民调解、聚力调裁结合、举力专业精审、凝力集约提效的“五力工作法”诉源治理机制,不断推动多元解纷功能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统合,有效形成分调裁审工作合力,遏制了民事一审案件逐年攀升趋势。

“五力工作法”以公证预防为主线,多元化解纠纷为依托,在纠纷化解机制方面实现非诉讼与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优化调解与立案、速裁团队与审判团队对接机制,并将“五力”形成分、调、裁、审工作合力,破解所有民事纠纷都进入法院的“一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行多元化解纠纷,以矛盾纠纷的梯次化解,实现前程序为后程序创造条件,后环节为前程序拾遗补缺,前后衔接、层层发力,多方参与,综合施策,在实践中也得到了检验,为重塑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和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蹚出了新路子。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日益明显,社会关系呈现复杂化,各领域中矛盾纠纷逐渐走向凸显、频发的趋势,各类民商事纠纷持续增加,仅靠加班加点、繁简分流、要素式审判等深挖法院内部潜力的方法,已经不能应对民事案件激增的态势。尤其是山丹县劳务输出的地域特色,在每年春节前后,因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形成特定时段集中诉讼。如何应对人案矛盾,从源头上降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的增量和总量,是每一个法院人不得不深思的社会现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依法维权和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为促进人民法院在推进案件多元化解改革实践指出了路径。

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山丹县人民法院不断的探索如何从自身建设上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探索实现对理论与机制的逐步完善,构建全面、系统的针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现状进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探究及多元解纷模式。

二、实施过程

(一)路径初探奠基石

山丹县人民法院对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在司法实践中早有探索,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增幅明显。山丹县人民法院推行问诊式诉讼,进行“诉非”、“繁简”分流,制定《 速裁合议庭审理民事案件范围》机制,成立速裁合议庭试行小额速裁,尝试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审。2016年度,在坚持“繁简分流”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民事案件分派方案》,积极推进“简案速裁、类案专审”制度,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办“难案、疑案、繁案”,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工作。2017年出台《民商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规定》,在坚持繁简分流的基础上,以要素式审判为切入点推进专业化审判。并开始积极探索委托、委派调解工作,与乡镇司法所协作,尝试将部分案件委派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有效减轻了一线审判法官的压力。

(二)创新模式显成效

为巩固“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成果,2018年,山丹县人民法院重新对民事案件分派办法进行细化和修正,推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宣传赋强公证,向县委、人大建议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解决各乡镇委派、委托调解案件的管辖难问题。根据县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县委政法委设立了山丹县信访局多元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始统一接受调处法院委派、委托全县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全年委派(委托)民事案件427件,调解成功202件,调解成功率达47.3%,调解成功后当场履行给付义务的92件,当场履行率占调解成功案件数的45.54%。

(三)优化配置建机制

2019年4月,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建设,山丹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审判团队,将马营法庭职能定位以速裁快审、对接调解组织、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为主,聘任4名人民陪审员为特邀调解员驻院参与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以速裁方式审理简易案件,以诉前调解化解民事纠纷。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运行后,我院主动规范诉调对接机制,2020年6月,结合多年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的实践经验,梳理出“共治共赢、全程全域、多元多方、增质增效”的诉源治理工作理念,积极融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落实县矛调中心“中心吹号、部门报到”的工作运行协调模式,坚持推行公证预防优先,多元化解贯穿,司法强制保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形成“五力工作法”诉源治理机制。

三、创新举措

创新实施以“大综治”统揽“大矛调”的工作格局,由县综治中心进行功能规划,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设一个调委会和八个分调委,覆盖交通和生产安全、医疗、劳资、物业、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家事、金融8个行业领域。县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对适宜调解的纠纷,根据纠纷类型,在立案前通过调解平台委派给矛调中心分调委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调解组织在线推送司法确认申请,不成功的,直接在线立案,简单案件由速裁法官办理。两个中心一块儿办公,实现了诉讼与调解无缝对接,有律师参与、法官指导,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

(一)建立联动调处机制

坚持推行公证预防优先,多元化解贯穿,司法强制保障,完善行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联合调解的“大综治”统揽“大矛调”深度融合。集中调解队伍办公、集中矛盾纠纷化解、集中调解经费支付。打造就地调处提效率,联调联处重效果,依法调处保质量的“一揽子化解,全链条保障”多元解纷机制。

(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依托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诉调无缝对接。诉调对接中心采取“1+1+2+2(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两名特邀调解员”)办案模式,负责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工作。通过诉调对接中心,推动多元解纷功能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统合,确保法院与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之间衔接紧密,有效缩短了案件流转周期,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无缝对接和“分调裁审”的有序衔接及高效运转。

(三)建立案件分流机制

实施“两次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第一次分流是参照医院门诊模式,值班庭长在导诉台“坐堂问诊”,通过系统评估和人工甄别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引导来诉群众优先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纠纷,从而将大量纠纷分流到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第二次分流是对诉前调解不成功和不适宜调解的案件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对此类案件再次标识进行繁简分流。简案进入速裁案件办理平台,繁案由专业化审判团队办理,实现了非诉讼与诉讼程序、繁案与简案分流的无缝衔接,提高了案件质效,彻底打破了以往把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唯一定式,真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了前面。

(四)建立解纷模式机制

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立赋强公证、司法审查、调解确认、依法判决的“四种模式”:(1)赋强公证模式“自行和解+赋强公证+法院执行”、“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赋强公证+法院执行”;(2)司法确认模式“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司法审查+法院执行”;(3)调解确认模式“专职调解员调解+出具调解书+法院执行”;(4)判决强制模式“速裁快审+判决调解+法院执行”, 形成分调裁审工作合力

(五)建立解纷保障机制

立案大厅、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智能风险评估终端组成厅、网、线、端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立体化、无障碍、零距离的诉讼服务。同时,集约诉讼引导、鉴定评估、卷宗查阅、财产保全、文书送达、在线执行、卷宗扫描等线上一体化运行,服务审判执行,保障审判执行高效运转。

四、创新成效

将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推行“借力赋强公证、发力人民调解、聚力调裁结合、举力专业精审、凝力集约提效”五力工作法,形成分、调、裁、审工作合力。

一是借力赋强公证——有效预防民事纠纷发生。引导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办理赋强公证,树立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避免双方因合同履行引起诉讼,从源头上提高当事人履约率,增强了司法公信力。2022年前三季度,通过“人民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化解纠纷47件,无一起纠纷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二是发力人民调解——大力缓减一审案件增幅。诉源治理初见成效得益于我县较早实现了“法院主推”上升为“县委主抓”的工作机制。也是秉承国际友人路易·艾黎“努力干,一起干”的工合精神和习仲勋同志“发扬艾黎艰苦奋斗精神”的题词训示的展现。今年前三季度,诉调对接中心向调解组织委派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55件,成功调解1136件,成功率达55.28%。其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审查”模式化解868件,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333件,平均结案用时仅24.9天,音视频调解419件。

三是聚力调裁结合——快慢分道合理化解纠纷。着力突出速裁快审效率功能,选派熟悉民商事案件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速裁快审团队,确保简案快审。2022年前三季度,2名速裁法官审结案件1120件,案件数量超过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38.6%,利用“云上法庭”公开审结930件,极大地降低了诉讼维权成本。

四是举力专业精审——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对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的家事、商事、劳动人事争议、物权侵权等案件,实行专案精审,有效统一了裁判尺度,提升了案件质量。截止2022年前三季度,专业法官审结案件1781件,结案率88.87%,案件数量占全院民事一审案件总数的63.4%,发改案件明显降低。

五是凝力集约提效——强化诉讼服务水平提升。集约诉讼引导、鉴定评估、卷宗查阅、财产保全、文书送达、在线执行等线上一体化运行,服务审判执行,保障审判执行高效运转。2022年前三季度,跨域(境)、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占立案总数的58.2%;智能终端使用2255人次。在线鉴定评估、卷宗查阅、财产保全、文书送达等应用率均在90%以上;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率100%,网拍率100%;卷宗集约扫描率100%。

五、发展前景

山丹县人民法院的“五力工作法”,被写入甘肃省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报告中,解纷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于信息专刊第29期(2020年10月29日)刊登。自2019年成立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以来,调处矛盾纠纷10710件,其中调处中心受理240件,诉调对接中心受理10470件,调解成功率55.23%。司法确认2981件,出具调解书1857件,当场履行1011件。今年1至9月民事法官人均办案量比2018年同期减少96件。全院民事一审案件数量较上年度又下降9.04%。

诉讼纠纷多元化解是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体现,“五力”审判运行模式,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调解发力、法院审判的机制优势,保障人民调解员工作广泛开展,强化了法院兜底功能,健全了政府保障机制,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机制中诉调对接机制更加顺畅,形成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