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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同窗反目 司法调解冰释前嫌

——多年同学,共同创业 ,却因利益反目,只可共患难,不可同富贵?

内容提要:范某和孙某系多年同窗关系。二人于2019年合资创办某公司。范对公司分红有异议,却未能正面向孙某提出,而是采取了赌住公司大门等极端粗暴的形式。这种形式激化了范、孙二人之间的矛盾,也牵出了二人经营过程中在分工和分红等方面的陈疾。温泉司法所李所长对本案条分缕析,采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方法,巧妙化解范、孙二人之间的矛盾,不仅保住了二人珍贵的同窗情、挽救了二人共同经办的公司,还起到了很好的定纷止争的社会作用。

范某与孙某系同学关系,2019年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模块建房公司,范某出资5万元,按照盈利40%分配;公司运营过程中,孙某负责租住办公用房、公司日常业务、厂家联系销售、承揽工程等,按照盈利60%分配。2021年5月份,范某以急用钱为由,借走公司账上五万元,10月份,又提出清算账务为由,对分红比例表示不满,协商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便不欢而散。在村组及乡贤能人参与下调解几次,仍未解决。2021年底时,范某突然开车堵住公司大门,致使公司无法正常营业,导致矛盾激化。

西峰区司法局温泉司法所副所长李晓强受理该案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部梳理,并对当事人、知情人员进行了走访,查找症结所在,积极寻找突破口。孙某认为公司运营全部是自己亲手操持,花费很大精力,范某出资后很少参与业务之中,现在反倒出力不讨好。范某认为孙某简单粗暴划分股权不合理,并对于材料费盈利15%不参与公司共同分配提出异议,要孙某给自己一个说法。双方各执己见,眼中净是利益,无半点同学情分,昔日的同学情犹如烟消云散,眼看要闹至法院地步。为了不让同学反目成仇,兄弟重拾当年友情,李所长决定从情、理、法多角度切入,缓和双方情绪,一方面注重融入情感感召,引导当事人互相感恩、体谅,帮助他们回忆创业时的艰辛,合作时的付出和真诚;另一方面强化释法明理,让双方明白自己权利与义务,不要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得不偿失,并对范某随意堵门一事作出批评。在李所长的不懈努力下,孙某和范某的情绪逐渐缓和,首先孙某表态,愿意给与范某一定的经济补偿,范某见状也红了眼眶,为了这多年的交情作出退让,一场即将激化的矛盾在李所长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很快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签订协议书,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这是一起因盈利分配问题出现的股权纠纷。西峰区司法局温泉司法所在案件审理、调解过程中,以求最大限度、最经济方式,高效彻底解决纠纷。由于双方当事人因为利益蒙蔽了双眼,忽略了当年一起挨冻受冷,啃咸菜吃干馍建立起珍贵的同窗之情。通过我们调解员念好“法、理、情”三字经,给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工作,帮助双方化冰霜、解心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终使冰释前谦,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方面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