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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五项优势 助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今年以来,梁湖乡为加快推进法治梁湖、平安梁湖的建设,切实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牢固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发挥矛盾纠纷网格管理体制优势。以综治、维稳网格为基本单元格,实施以网格长为具体联络指导,网格员为基础的区块化、网格式的管理模式,收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化解调处矛盾纠纷。网格内一般性纠纷,网格员现场处理,并登记上报;对网格员难以处理的矛盾纠纷,及时由网格长协调村调委会进行调处;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及时逐级上报,由乡司法所、综治中心督办。

二是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协调机制优势。积极培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个,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不断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对接,规范有序推进“警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三是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优势。发挥好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辅助力量和侧渠道作用,在特定时期安排1名律师到综治大厅值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依法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深化“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律师、法律援助人员深入村组开展法治讲座,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促进源头治理。

四是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优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司法所、乡综治中心为依托,联合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按照“每户必进,人员必访,矛盾必调,实事必办”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做到村居(社区)每周一次,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有人发现,第一时间有人受理,第一时间有人调处。实现矛盾纠纷无缝排查,排查纠纷案件台账式管理。

五是发挥工作平台阵地的优势。充分发挥梁湖乡“三孝调解工作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效应,用“和为贵”理念感化人、用“知进退”境界昭示人、用“情理法”交融引导人,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倡导“小孝持家、中孝敬业、大孝爱国”的现代孝德孝义,在村民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优势,纵横互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综治E通、智网瓜州等平台以及村级综治中心,结合运用村头、地头、炕头等传统民间调解平台,推动人民调解阵地在基层落地生根、走进群众,打通化解纠纷、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