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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综治中心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内容提要:“枫桥经验”是在解决社会矛盾过程中创造的,并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案,是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乡二元结构壁垒逐渐打破,尤其是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急剧增长,人员成份复杂,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区域性扩大、群体性纠纷增多等多元化发展趋势,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差异也日趋明显,各类社会问题易发多发。因此,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新时代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道路显得尤为重要。

背景和起因:近年来全县社会总体保持稳定,但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纠纷调处压力、难度增大。一是从矛盾纠纷数量来看,纠纷总量较大,且逐年呈小幅增长态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二是从矛盾纠纷类型来看,全县矛盾纠纷的类型复杂多样。

做法与经过: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以加强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主线,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利用社区各种组织和人才、阵地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方面的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组建了治保会、调委会、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实行定点受理案件与巡逻排查、预防治安事件与法律援助结合起来,建起了社会治理工作“防火墙”。

二是健全完善调解网络。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势,及时分析规律,研判工作动态,不断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大调解”机制。目前,在全县14个乡(镇)、1个城市社区,220个村(社区)建立了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县乡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以省级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调委会工作制度,新建了汭丰镇郑家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老赵调解工作室)和玉都镇移民新村老赵调解工作室。调整充实了各级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吸收了一批调解经验丰富的群众加入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同时在县内接边乡(镇)之间,跨区域邻边县乡之间建立了接边地区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延伸,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基层一线得到遏制和消除。

三是实施“三级网格”综合治理体系。我县本着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强化基础的原则,合理设置城区网格,实行三级网格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全覆盖体系,逐级管理、逐级考核。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为一级网格,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级网格长,党政班子成员、联系社区领导及综治、司法有关工作人员为网格员;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为二级网格,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为本级网格长,社区“两委”班子为网格员;楼院党支部、居民片区为三级网格,片区负责人为网格长,社区协管员、物业公司管理员、居民楼栋长、楼栋内党员干部等为网格员。网格长负责督促指导,网格员负责具体落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社会治理工作。目前城区共设置1个一级网格,4个社区网格、19个楼栋网格,其中东街社区8个、南街社区4个、北街社区3个、中街社区4个,共确定网格员49名,网格管理体系健全,作用充分发挥,治理效果明显。

四是发挥各级综治中心作用。综治中心积极发挥作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搞排查,抓苗头,不少纠纷在综治中心主持下,通过双方协调达成协议,既保证了法律行为的严肃性,又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0%左右,经济基础薄弱,在促进群众致富,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纠纷,各级综治中心及时介入,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当事人的成本,也依据自身职责切实维护了经济建设的正常发展。在近年来开展的全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中,综合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做到了矛盾不上交,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构建和谐平安泾川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是不断延伸法律服务链条。通过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等办法,使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一些小的法律问题能得到基本解决,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率。定期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镇、社区,现场调解矛盾纠纷,使一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逢集日集中宣传、群众会普法宣讲、微信群推送信息以及乡村喇叭定时播放等方式,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合理表达诉求,从源头上消除了纠纷诱因。

七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级综治中心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乡(镇)综治中心。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平安泾川建设年度考核,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不到位,出现“民转刑”事件,发生群体性事件,相关报表报送不及的,将进行全县通报并扣分。

成效与反响:

一是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化解谁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职责,把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切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排查化解工作联动机制,在情况综合、情报信息、现场调处、督查指导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下大气力抓好信息网络建设,把信息触角延伸到村(社区),保证信息网络的畅通和高效运转。切实做好决策预防、苗头预防、个案预防三个重要环节的预警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完善分级调处机制,村(社区)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乡镇(城市社区)主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镇和单位,对调处困难或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

 三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纳入平安建设工作中,落实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大考核权重,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大力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调解员队伍进行充实和调整,把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选派到调解队伍中来,突出打造品牌调解室和明星调解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纳入计划,确保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是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借助“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大力开展“法律八进”,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体,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政法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深入乡镇村社和校园厂矿,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探讨与评论:新时期下,加快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今后将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与平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