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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枫桥经验“三步法”化解家庭矛盾纠纷

内容提要:

西岔镇位于兰州新区东南部,下辖9个行政村,7852户35156人,耕地面积4.27万亩,其中西岔村(部分区域)、岘子村、团庄村、漫湾村、陈家井村为保留村,山字墩村、赵家铺村、窝窝井村为拆迁村,新康村为移民搬迁安置村,累计承接安置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13批次2202户8787人。近年来,我镇由家庭内部拆迁安置款分配、搬迁安置群众在新环境融入过程中产生的家庭内部纠纷、婚嫁彩礼、老人赡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数量呈上涨趋势,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方法,新机制成为化解当前矛盾纠纷的必然选择。西岔镇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通过多次调查研究,开会讨论,实践总结,逐步形成调解处理家庭矛盾纠纷“三步法”。第一步预防摸排,全镇以“法律八进”和“网格化管理”为依托进行矛盾纠纷的事前预防和隐患摸排;第二步调查干预,全镇以“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事中干预,集各方智慧化解矛盾纠纷;第三步回访稳控,全镇以“矛盾纠纷回头看制度”和“命案防范系统”为依托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周边关系人进行走访,预防矛盾纠纷死灰复燃。

案例正文: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长期性特点,如果矛盾纠纷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家庭的和谐,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西岔镇在细化社会治理中,逐步探索出“三步法”,化解群众“急、难、杂”的家庭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一、预防摸排

西岔镇以“法律八进”和“网格化管理”为依托进行矛盾纠纷的事前预防和隐患摸排。

(一)法律八进

西岔镇镇围绕法律八进,积极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和形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深入广泛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6.26禁毒日、网络安全日、疫情防控、宪法宣传日、春节返乡季及重点人员走访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册及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线上线下政策法治宣传,将《民法典》、《婚姻法》、《继承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提高全镇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观念。

(二)网格化管理

西岔镇坚持党建引领网格化社会治理,以各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结合镇村实际情况将全镇划分为12个网格,配备网格督导员1名,公开选聘网格员34名。网格化社会治理成为基层政府社会治理的触角再延伸,网格员负责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家庭矛盾纠纷排查等,将存在的矛盾纠纷上报镇综治中心,镇综治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干预。

二、调查干预

西岔镇以“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事中干预,集各方智慧化解矛盾纠纷。

(一)培育法律明白人

为有效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西岔镇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授课,宣讲《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家庭矛盾纠纷均涉及村民的个人家庭隐私,大部分群众碍于“面子”,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不愿寻求调解,导致矛盾加剧。“法律明白人”的出现解开了群众的心结,他们都是村民左邻右舍甚至是亲人,他们在群众中往往以拉家常的方式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帮助村民答疑解惑,化解小矛盾小纠纷,变成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

(二)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西岔镇以镇司法所为依托,设立镇调委会,下设9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51名村级人民调解员,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主线的镇级基层社会治理坚强防线。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摸排上报,群众主动来访的家庭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安排人民调解员联系当事人掌握矛盾焦点,各方诉求;人民调解员再经过侧面走访,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后约定调解时间开展调解,调解员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找矛盾点,然后去舒缓、化解,尽量避免一家人对峙,一次调解不成,会有二次、三次调解。经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即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多次调解无果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回访稳控

全镇以“矛盾纠纷回头看制度”为依托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周边关系人进行走访,预防矛盾纠纷死灰复燃。

西岔镇针对家庭矛盾纠纷“症状顽固”“易反弹”等特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阻止矛盾纠纷升级恶化,最大限度减少因“民转刑”引发的各类命案。镇党委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案件评查会,组织人民调解员通过查阅案卷、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已调处的矛盾进行“回头看”。 “回头看”主要看矛盾纠纷当事人双方是否对调处结果满意,已达成的协议是否履行,是否还存在风险隐患点。对解决不彻底、还存在风险隐患的,再次调解,确保每件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防止矛盾纠纷死灰复燃和激化升级,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案例分享

2022年春节前夕,西岔镇异地搬迁群众王某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王某称自己去年从舟曲县泥石流灾害区搬迁至新区,与在舟曲当老师的丈夫聚少离多,因此丈夫怀疑其有外遇,经常在电话里面辱骂、恐吓,并实施家暴,想方设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王某之前向舟曲妇联、学区、公安都求助过,其丈夫被教育后仍然我行我素,女子被折磨到了崩溃的边缘,扬言要杀了丈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安排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员发觉这是一起积怨已久的案件,不容小觑,立即录入甘肃省命案防范预测预警系统,随后上门调解。通过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婚姻基础、财产情况、子女就学问题、矛盾渊源及走访亲属等,采用耐心倾听法、分析过错法、 批评教育法等方式,结合《婚姻法》《民法典》,寻找矛盾调和点,选准感化点,唤醒双方的理智和良知,经过几日不间断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重归于好。在季末矛盾纠纷案件评查会上,镇党委领导又安排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上门回访,发现王某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夫妻两人以藏族特有的礼仪表达了对人民调解员诚挚的感谢。

2022年5月16日,西岔镇窝窝井村网格员上报一起因赡养老人引发的矛盾纠纷,窝窝井村高龄老人李某膝下有四个子女,却无人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自2021年5月以来李某与其四个子女就赡养纠纷经过家庭协商及“法律明白人”劝解无果后,网格员上报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安排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员掌握了矛盾焦点,各方诉求后又及时与村干部进行交流,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在充分准备后,调解员立即组织李某及其子女在李某女儿家中进行面对面调解。因窝窝井村棚户区改造,李某得 31万元拆迁安置补偿款,31万元的管理分配让兄妹产生矛盾纠纷,致使李某无人赡养。李某去年5月摔伤,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卧床不起,其子马某拒绝为其母亲治疗,并在老人卧床期间捆绑老人双手,摧残老人身心健康。李某的三个女儿得知情况后送李某就医入院,住院期间医疗费均由李某二女儿承担,出院后三个女儿将李某送至其儿子马某家中,马某拒绝照顾母亲李某,后又被三个女儿接回。调解员联合派出所民警、村社干部结合以往处理赡养纠纷的实际经验向李某及其子女讲述《民法典》中关于赡养问题的法律规定和现实案例。经过长达4小时的调解,李某和子女达成协议:李某由儿子马某赡养,不得出现虐待老人现象,王某31万元拆迁安置补偿款由其儿子马某管理,用于李某日常开销。在季末矛盾纠纷案件评查会上,镇党委领导又安排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调解员通过侧面了解,马某认真履行协议,孝敬老人。百善孝为先,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人民调解员通过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灵活运用民法典,因案施策,高效稳妥化解了这起赡养纠纷,保障了老人合法权益,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美德。

家庭是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单元,发生矛盾纠纷后具有隐蔽性,一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西岔镇在加强社会治理中,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借鉴枫桥经验“三步法”化解家庭矛盾纠纷,老百姓小事不出门,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和寻求“法律明白人”帮助解决,大事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增进了社会和谐,疏导了社会情绪,为基层细化治理积攒了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