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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特色巡回法庭 服务助推乡村振兴

——平凉市静宁县人民法院苹果产业巡回法庭

一、背景和起因

静宁县是农业部划定的全国苹果优势产区之一,是我国苹果规模栽培第一县,被誉为“中国苹果之乡”,“小苹果”是当地群众致富的“金果果”,关系千家万户“钱袋子”。2021年,全县苹果产量85.6万吨,产值48.6亿元,农民人均果品纯收入由2011年的2560元增加到2021年的7300元以上,静宁苹果品牌价值由2021年的158.59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60.54亿元,区域品牌位列2022中国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第18位,苹果类第二位。

近年来,随着静宁苹果产业的发展壮大,涉果品交易的买卖、仓储等果业链纠纷呈高发趋势,为了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静宁县人民法院立足本职,不断探索和创新,于2021年12月在雷大人民法庭成立了“苹果产业巡回法庭”。“苹果法庭”由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协警4人组成。

二、做法与经过

(一)把司法链融入产业链,司法服务专业化促乡村振兴。一是始终以党建引领正确方向。坚持把“支部建在庭上”,建成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集党建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长廊,积极推进以“合议庭+临时党小组”机制为核心的“党建+ ”工作模式全覆盖,不断擦亮司法工作党建特色品牌,力促党建与各项工作互促共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对内强化司法供给链。“苹果法庭”集中管辖涉及苹果种植、贮藏、营销、包装、物流等案件,从种苹果到果品深加工、从果园土地流转到专业合作社分红,为苹果产业全链条保驾护航。成立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涉苹果产业案件裁判尺度,为产业链发展壮大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对外延长司法服务链。建立“法企对接”机制,编制《企业常见风险防范问答手册》,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依法诚信经营。针对果农普遍关心的如“怎么签订苹果购销合同”“果商不给苹果款了咋办”等问题,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发送《苹果买卖合同样板》资料,广受果农欢迎和好评。

(二)把巡回法庭搬到果园,巡回审理常态化促乡风文明。一是在巡回审理中创设绿色通道。“苹果法庭”为农忙当事人设置“午间法庭”,为路途遥远当事人设置“车载法庭”,为在节假日回乡的农民工设置“假日法庭”;针对山区交通不便、老年群体难以使用智能手机的现实,“苹果法庭”工作人员坚持用两腿跋涉、翻山越岭,到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家中提供立案、调解、法律咨询、案款发放等服务,确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二是在巡回审理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苹果法庭”背着国徽深入田间地头,一年当中巡回审判200余场次,将庭审变为乡亲们喜闻乐见的法治公开课,起到巡回审理一案、普法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果园开庭”成为苹果之乡亮丽司法风景线。三是在巡回审理中依靠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当地涉苹果买卖案件,果农打官司时大多无书面合同等证据,“苹果法庭”没有简单地因证据不足而“一判了之”,法官主动走访果商、中介机构、种植大户等,采取“坐炕头、蹲地头”方式实地调研、实地取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向上向善、诚实守信。

(三)把调解平台搭在村部,诉源治理实质化促乡村治理。一是提前介入,防矛盾变量。在辖区乡村设立调解中心及法官工作室,及时化解“果商运输车辆被堵”“果农集体上访”“果品企业劳动争议”等一大批矛盾纠纷,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就地化解,遏纠纷增量。在乡镇设立涉苹果产业诉前调解中心,对标的额小、事实清楚的苹果买卖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暂缓立案、先行调解,一半以上涉苹果产业案件实现“案未立、事已了”。三是多元调解,去案件存量。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苹果产业案件,引入行业协会与法庭联合调解;对其他类型案件,邀请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个性化调解,70%以上诉讼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为乡村振兴深耕厚植和谐友善的法治土壤。

三、成效与反响

苹果产业巡回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紧盯“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职能定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了田间地头、村户农家,延伸到了静宁苹果、平凉红牛、特色蔬菜等产业链,助推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审理涉苹果产业案件600余件,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苹果法庭”,先后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长安剑、《甘肃法制报》、陇原剑、《平凉日报》、平凉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特色法庭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典型案例,被甘肃省高级人民院评为“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先进人民法庭”。

四、探讨与评论

人民法庭制度起源于土地革命时期,组织体系覆盖整个基层社会,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苹果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司法链融入产业链、把巡回法庭搬到果园、把调解平台搭在村部,秉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紧扣基层社会治理需求,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参与和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以非诉讼方式及时就地化解当地特色产业中的各类矛盾纠纷,注重统一裁判尺度,既服务果商经营,也保障果农利益,为实现基层多元共治、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平安静宁、法治静宁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