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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建立健全“六大机制”为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保障

南京市浦口区坚持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建立健全“六大机制”,持续深化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为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职责准入机制,厘清区街职责边界。为真正让基层有责办事、有权办事,防止区级职能部门擅自将职责范围内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转交给街道,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建立《区级职能部门向街道移交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暂行办法》,除《街道职责清单指导目录》和《赋予街道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清单》范围以外的,现由区级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确需街道办理或协助办理,按照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交由街道办理或协助办理。

二是建立资源下沉机制,确保基层有人有物。出台《街道职能机构工作人员统筹管理指导意见》,探索“区属、街用、街管”模式,区级部门派驻在街道的机构原管理体制保持不变,下沉人员编制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其工作关系、组织关系等由街道统一管理。根据综合行政执法需要,执法队伍下沉人员可兼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科级岗位职务。给予街道相应的资金支持,按照“人随事走、财随事转”的原则,对下放街道的事项、人员等,给予相应的财力保障,下沉人员工会福利待遇和工作经费等下拨到街道。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权力运行有效。为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确保赋予街道的行政处罚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本着先易后难、形成样本的原则,分两批下放实施。第一批下放区城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共计87项权力,包含85项行政处罚权及2项行政强制措施权。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街道无力承接或者企业群众办事反而不方便的,适时进行调整,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四是建立全员培训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街道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采取周末课堂、执法讲堂、案件研讨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法律规范和业务知识的日常培训,实现人均年度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开展分领域业务竞赛、案卷评比、争创业务标杆等活动,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充分激发执法人员“精业务、强本领”热情。注重发挥各专业执法领域执法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各部门明确人员负责对下派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确保人均年度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48学时。

五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激发人员干事活力。各类下沉人员均纳入街道考核体系,由街道统一行使考核分配权,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街道干部使用、奖惩、培训等结合起来,按实绩取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逐步实现同岗同奖。适当提高街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街道人员考核实施末尾淘汰制,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末尾的,予以调整岗位,降低薪酬待遇。

六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健全区级部门、街道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区、街联动配合,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建立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统筹调度区内55个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力量,实现信息归集、流转交办、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形成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成立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将各类城市部件、公共服务、重点人员、自然资源等网格要素集聚在指挥中心,促进条线资源在“块”上有效聚合,有效解决基层治理力量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