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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鄂尔多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责任清单与工作指引,准格尔旗司法局紧盯目标任务要求,对标对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快推进准格尔旗司法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我旗大部分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设备。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程记录制度的落实,购置600台智能执法终端,完善和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传统管理监督手段有限、监管效果不明显、执法情况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等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护稳定前沿阵地

准格尔旗司法局积极推动工作重心下沉、服务关口前移,纵向织紧织密村级调解网络,横向着力加强企业、流动人口聚集区等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构建起“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框架,方便群众零距离获得法律帮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市域社会治理阵地前移、服务前置、力量前倾,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矛盾化解

准格尔旗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建成旗、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准小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开启线上线下常态化公共法律服务。学习枫桥经验,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力量,推行联防联调、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