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治理要闻 > 正文

重庆开展为期3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重庆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该市开展为期3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以下简称“精康融合行动”),明确了分年度任务目标,提出了六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指明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目标、重点、方法和内容。

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社区康复服务是改善和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促进其回归和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

2019年,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区县(自治县),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2020~2022年,重庆市财政部门投放1600余万元,分批次开展试点,目前41个区县虽开展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区县覆盖率达到100%,但仍面临街道(社区)和乡镇覆盖率不高,农村地区最为薄弱的问题。

因此,重庆开展3年“精康融合行动”成为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平稳、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

定立三年各年度任务目标

根据《通知》,重庆将在已实现区县覆盖率100%的基础上,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在全市所有街道、80%的城市社区、50%的乡镇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康复服务网络全覆盖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为实现2025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明确了“精康融合行动”分年度任务目标。今年为“服务覆盖年”,50%的街道、40%的城市社区和20%的乡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2024年为“提质增效年”,80%的街道、60%的城市社区和30%的乡镇开展精康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2025年为“长效机制建设年”,100%的街道、80%的城市社区和50%的乡镇开展精康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

明确六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

《通知》还提出了六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指明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目标、重点、方法和内容。

开展全市精康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科学统筹规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布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搭建全市基层康复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城乡康复服务协调发展。

畅通患者转介与康复服务平台双向衔接行动。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有效对接重庆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简称渝康系统),完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康复转介机制。

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服务机构四级服务网络,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多元市场主体,丰富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

开展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业人才挖掘使用,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从业人员督导培训,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才保障水平。

拓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通过统筹现有资源,积极支持推动“精康融合行动”实施,引导社会资金筹集和使用。

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记录和监管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和价格监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区居民接纳精神障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