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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持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近年来,安徽省着眼于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和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持续完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有力推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党建引领  激发社区治理新动能

 政策创制方面。安徽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城乡社区治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民主协商等一系列文件,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连续10年将社区治理作为省政府对各市人民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安徽省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全省社区治理工作,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全省16个市均成立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构,有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城乡社区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战斗力、凝聚力显著提升。横向部门协同、纵向有效衔接的治理局面逐步完善。铜陵市开展三轮社区治理改革,大力推进“邻里中心”建设,“15分钟生活圈”功能更加完善。合肥市出台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1+8+6”文件,统筹推进街道体制改革、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作者管理、智慧社区建设,2021年合肥市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构建体系方面。出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五大重点任务,实施“一大行动”“五大工程”,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有力推进,每百户居民平均拥有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超32平方米。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市)、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全覆盖,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超300平方米。“五社联动”优势充分发挥,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473家,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681个,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2。3万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超10万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力量依托各级社工站,广泛开展居家养老、儿童关爱保护、矛盾纠纷调处、社区矫正等服务。以社区服务中心(站)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区治理“一盘棋”格局有效构建。

优化服务方面。智慧赋能社区治理,颁布实施《智慧社区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召开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推进会。确定五批共55家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各地在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推进基层减负、助力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铜陵市“城市超脑”“WE”社区建设、合肥市包河区“12415”模式、休宁县“112456”模式等试点经验。减负增效深入推进,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明确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十三个不得”要求,持续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制订《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梳理依法履职事项17条,依法协助政府事项38条,不应承担工作事项7条,出台两批不应出具证明事项共41条。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探索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机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居民满意度分别达91。86%、95。38%。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力加强,印发《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保障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创新举办安徽省高校毕业生民政系统招录季活动,发布2022年度及“十四五”期间民政系统可提供就业岗位,全年共招录社区工作者7831人,吸纳高校毕业生3278人,有效激活社区治理队伍内生动力。

  发展基层民主方面。开展三批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创建活动,村(社区)协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命名414个全省社区协商示范点。持续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任务。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选择30个县(市、区)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建设试点,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标准化程序和路径。扎实推进以村(居)民小组、自然村等为单元的自治试点,有效缩小自治半径,推动治理重心进一步下移。居民议事协商形式不断丰富,阜阳市推行“四事四权”工作法,通过“网格管事、五老调事、支部说事、群众议事”,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黄山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行“作退一步想”工作法,把握传统徽文化中“礼让”精髓,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歙县通过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拓展居民自治形式,实现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旌德县建立“绿币”保障体系,通过完善积分制管理模式,引导居民群众遵守公约、崇德向善,涵养守望相助的社区精神。

携手共建 描绘基层治理新画卷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社区公益项目宣传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安徽将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做好力量系统整合,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精细化服务、强化信息化支撑,着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

坚持高位推进的领导机制,凝聚治理整体合力。切实发挥安徽省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持续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常态化研究、调度全省社区治理重要改革、重大政策,将社区治理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谋划推动,与市域社会治理、基层治理协同发展,形成自上而下、由面到点、逐步深入的治理格局,进一步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凝聚起推进社区治理的强大合力。

坚持信息化支撑的治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韧性。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一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持续深化社区数字治理模式应用,构建线上治理与线下治理交互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构建共享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一网通办、一门受理、最多跑一次”。完善社区综合信息系统,提供智慧化社区服务。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财政保障,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智能便捷高效的智慧社区。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为今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指明了方向。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激发社区民主协商活力。二是与时俱进充实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用好协商成果,通过各种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制度化平台,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将推动社区协商民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通过考核“指挥棒”,推动民主协商在基层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坚持推进优质高效的社区服务,增进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把城乡社区组织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好,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强政策创制。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及安徽省重点任务分工,国务院办公厅《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系列政策文件,立足基层实际,探索适合安徽基层治理的方法和路径。二是强化法治保障。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之下,不断健全地方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软”法之治作用,提升社区法治建设水平。三是优化基层治理格局。合理规划城乡社区组织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科学布局社区服务设施、创新服务业态、扩大服务供给,推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四是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理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终标准,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基层治理成效考评,让社区能够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将更多精力投入直接影响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上来,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减负增效的治理导向,聚焦主责主业。一是建立准入动态管理机制。优化完善政府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权责边界,严格落实社区事项“准入制度”,切实解决社区行政化倾向和负担较重的问题。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循“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在人员上给予支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切实精简机构牌子、考核检查、会议台账,给社区松绑减负。二是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定位,切实减轻村(居)委会负担,增强自治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组织群众开展自治实践,发挥自治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坚持持之以恒的创新驱动,激发基层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激发社会治理内生动力,创新治理方法和路径,是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源源不竭的动力。一是加强理论创新,在深入挖掘、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面向新时代群众所需、社区治理所需,在普遍做法中提炼出创新经验,更好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创新试点长效机制,因地制宜选择真抓实干型的典型对象,持续予以引导、扶持和监督,长期跟踪研究,切实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创新社区治理内容,不断调整、丰富治理内容和为民服务项目,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上持续发力,不断增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