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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庭审现场”为“普法课堂”,“沉浸式”体验让青少年“零距离”学法

变“庭审现场”为“普法课堂”,让千余名师生“沉浸式”旁听“身边案例”,“零距离”接受法律教育,在校园筑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防护网”。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人民法院,走进建三江第二高级中学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进行公开审理。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彻校园,庭审正式开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在明知买卡方使用其银行卡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将其办理的八张银行卡和自己的抖音号、微信号、支付宝账户、QQ号交由买卡方使用,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处以刑罚。

现场气氛庄严,井然有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举证质证,旁听的学生全神贯注、认真观摩。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十分后悔,愿意接受处罚。”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刘某某忏悔道。

置身法庭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在青春洋溢的校园目睹被告人痛彻心扉地陈述,这种错位的情境对参加旁听的同学们是一种心灵的敲击。

“没想到在校园中也可以近距离感受庭审,真是一次难忘的经历。通过‘沉浸式’体验开庭,第一次感受到‘法律人’肩上的责任与使命,也让我更加认识到坚决不能因贪图小利而走向犯罪。我今后一定会以案为鉴,同时也呼吁身边人提高法治意识,划清犯罪的红线。”一名学生感叹道。

随后,建三江人民法院刑事法官以案说法,向同学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等有关知识。

“之所以选择在高中校园内开庭,就是想让学生们在校园内直面庭审,切身感受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一方面提升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另一方面,也给学生们提个醒,告诫同学们违法犯罪距离我们学生群体并不遥远,要知法懂法、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建三江人民法院法官丁立昌说。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意义重大,是开展校园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能够让学生们认识到什么是电信诈骗犯罪及其法律后果,切实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