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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矛盾纠纷12.52万件,办结率96.5%,苏州用心用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本文刊登于11月27日《新华日报》

苏州平安建设再添“金字招牌”。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委政法委光荣入选。这是继连续六次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三次被中央综治委授予“长安杯”,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等荣誉称号后,苏州又一次获得殊荣。

重磅荣誉频频加身,折射出苏州高质量平安建设的精彩实践,也成为苏州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

进入新时代,苏州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持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区域特点的发展之路。

科学谋划

为高效调解提供制度保障

截至今年6月,苏州10个县级市(区)、97个镇(街道)、2259个村(社区)全部建成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将结果运用到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矛调中心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2.98万件,办结12.52万件,办结率96.5%;全市两级法院诉前分流调解纠纷14.08万起,调解成功4.94万起,诉前调解成功率35%……翻阅苏州最新的基层社会治理成绩单,其中一组数据格外引人注目。

亮眼成绩的背后,是苏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超前谋划。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爱军表示,苏州作为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工业大市和开发大市,与之相伴的是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唯有进行科学谋划,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对江苏提出“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重大要求,强调“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苏州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县级市(区)和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实施意见》,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不竭动力。《意见》明确提出县级市(区)和镇(街道)两级矛调中心的建设目标、六大主要任务、五项保障措施,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实践制定任务书、精绘路线图、列出时间表。

有了顶层设计,还需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加持。苏州先行先试,发布全国首个《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印发建设工作方案和运行工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文件清晰列出接待受理、登记流转、调处化解和评价考核工作规程,并建立联席会议、领导接访、分级化解、协同联动、三调衔接、跟踪回访、督查考核等机制,构建了矛盾纠纷处置全周期闭环。

受理、流转、办理、反馈、评价……如今,苏州打通了阳光信访、人民调解小助手、12348线上视频调解、江苏微解纷小程序、苏解纷非诉服务等平台数据,打造了苏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了各项业务闭环,为基层治理打开了一扇窗,有效增强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

源头治理

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

“老罗非常有耐心,将问题逐一梳理出来,先上门征求意见,再带着大家一起逐条商议,把我们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真的让我们很感动!”近日,家住姑苏区金阊街道三元一村的毛阿婆对街道司法所罗悦生经手调解的一则邻里纠纷结果非常满意。

原来,该村有一栋居民楼因公共排水管道生锈,导致二楼住户的家里出现漏水现象,需要更换管道。但由于是老旧小区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管道更换费用,包括凿墙施工费用需要整栋楼的5户业主平摊,未受漏水影响的住户不愿意负担相关费用,漏水维修问题陷入僵持。

“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打‘感情牌’!”长期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员罗悦生十分熟悉这个道理。为此,他前后十余次“爬楼”上门做工作,同时,利用社区里的“马扎凳议事会”调解品牌,将业主、社区、物业组织起来,让大家敞开心扉说出顾虑和解决的办法,最终既解决了老问题,又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

在苏州,人民调解员从一个“老罗”,到一批“老罗”,他们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邓根保说,近年来,苏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出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的“四步诊疗法”。

聚焦“治未病”,突出事前防范。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使“隐患发现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小事不出网格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聚焦“治初病”,强化前端调处。高标准推进以“无讼、无访、无案、无黑、无毒”为目标的“枫桥式村(社区)”建设,对照“五无”标准,每年开展苏州市“枫桥式村(社区)”建设达标考核。截至2022年底,全市60%以上的村(社区)通过“枫桥式村(社区)”建设达标验收。

聚焦“治已病”,落实法治保障。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全市法院派出诉服中心团队入驻县级市(区)“一站式”矛调中心,提供调解指导、司法确认、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在全市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立人民调解员实训基地,创新建立100多个“融诉驿站”等线上矛调工作站。

聚焦“治愈病”,加强事后治理。建立调解协议、仲裁裁决执行情况跟踪回访机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和裁决。建立纠纷化解与法律帮扶、社会救助、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帮助当事人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等政策。大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律师见证、法律援助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从“治未病”到“治愈病”,苏州基层社会治理“四步诊疗法”聚焦源头预防、前端调处、实质解纷、后期修复等重点环节,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终于始发,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全周期诉源治理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多元化解

让矛调凝聚强大合力

初冬午后,位于吴江区中山南路1788号的吴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共服务大厅,秩序井然。随着语音提示,等待区的来访群众手拿取号单,渐次走到相应窗口表达诉求,寻求解决之道。

作为苏州市首家“一站式”矛调中心,吴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通过多领域整合机构、多主体协同参与、多维度健全机制,推动了矛盾纠纷高效处置,让群众“进一扇大门,消所有怨气”的初衷成为美好现实。中心自2022年6月启用以来,吴江区矛盾纠纷总量同比下降11.8%,调处时间压缩62%,调解成功率达99.6%。

如今,放眼全苏州,各县级市(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全覆盖,中心按照“前店+后厂”的思路,在“前店”公共服务区,按常驻、轮驻、邀驻进驻条线部门;在“后厂”集中办公区,根据实际条件,提供矛盾纠纷全口径受理、全周期调处和全要素服务。截至目前,苏州全市各县(市、区)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入驻部门共计300家,其中常驻94家、轮驻92家、邀驻114家。

除了矛调中心,苏州各地还因地制宜设立各类调解工作室,太仓市沙溪镇乡音调解室就是其中之一。在乡音调解室,调解员赵阿敏正在对一起河南老乡的纠纷进行调解。务工人员王某和张某来自河南杞县,同住一层楼对门,双方因垃圾堆放问题引发纠纷。赵阿敏将双方约到乡音调解室,发挥乡情、乡音优势,缓和双方的情绪,接着从情理法角度用家乡话分别做着双方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太仓市沙溪镇副镇长尹旸艳介绍,河南杞县籍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和企业、本地居民之间,因劳资问题、租房问题等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多,沙溪镇为此成立乡音调解室,邀请社区民警、劳动争议调解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同时将杞县籍企业家、党员、有威望的工人吸纳为特邀调解员,通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等,让外来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第二故乡”。

乡音调解室、老兵调解室、老法官调解室……当前,名称各异的调解组织,成了群众的“说理地”。

在昆山市淀山湖镇,遇到难题,上“公众评判庭”评一评,成为当地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共识。不久前,该镇民和村村民陈女士满脸愁容来到镇调委会,请求调解。陈女士是孙氏老夫妇的养女,主张农房翻建,但老夫妇担心老宅翻建后归给养女无收租收益等原因予以拒绝,双方产生纠纷。

调解主持人根据双方陈述,总结矛盾焦点,随后由村法律明白人、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公众评判员依次发表观点……通过“公众评判庭”,一场持续一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在一个半小时内得以化解,老夫妇同意老宅翻建,并将新房给予养女陈女士,陈女士则同意履行赡养义务。一起家庭纠纷,牵动多人参与。“因为每一个合理诉求,都与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密相连。”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淀山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单振春说。

苏州积极创建劳模调解工作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派驻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汇集1.2万余名人民调解员,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大幅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筑基

给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作为经济大市,如何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成为苏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面临的现实考题。

“雷律师,我这边有个老客户一年多时间不付货款,对方一直说自己很困难,因为老客户的货款被其甲方拖欠,一环套一环,导致他也没钱付给我们,这要怎么办?”姑苏区“法润新湾”项目助企法律服务专班律师雷强强常常收到辖区企业主的咨询。

企业有困难,法律服务专班来帮忙。雷强强立即与咨询者提到的五金商行客户取得联系。在弄清楚事情来龙去脉后,雷强强通过发律师函、调解等一系列法律程序顺利为该五金商行客户追回70余万元货款,五金商行客户收到货款后,及时支付了其下游委托企业的10余万元货款。

引进法律专业人士,为企业“轻装快跑”添能蓄力,是苏州结合区域特点,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缩影。截至2023年6月底,苏州各类经营主体总量达291万户,居江苏省第一。如何面对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大等带来的治理难题?苏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斌伟说,苏州紧扣“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要求,全面提升执法司法服务质效,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奋力将法治打造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保障各类经营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放心创业。

事实上,苏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良好的基础。从全国首创、动态调整以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发布《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数评估报告》,到探索建立政府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经营主体救助、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停产停业提前通知公告等制度,苏州为保护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良法治保障。

平安建设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1月1日施行的《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是江苏省首部平安建设地方性法规,全国普通地级市首部平安建设专门立法。《条例》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角度,明确加强“枫桥式村(社区)”建设等,还对网约车平台、无人驾驶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管理作出规定,明确加强长三角区域联动协同,促进区域一体化建设。

苏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码。今年初,苏州出台政法机关保障“企业敢干”十项举措,围绕“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加强执法司法保护、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合规和信用修复”四个方面,保障“企业敢干”。为解决涉企矛盾突出问题,苏州将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纳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引入市场化调解组织,为民商事纠纷提供更加专业精细的定制化服务。同时,建立三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唐贤兴表示,苏州在基层治理方面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积累了诸多经验,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融入到复杂多变的基层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赋予了“枫桥经验”更多时代特征和本地特点,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