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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清镇构建“1+5”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巡查站街镇太平村,有存放多时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

“巡查联合能源出水口,排水呈现乳白色,伴有臭味。”

……

在清镇市生态环境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群,不时有志愿者反馈环境污染问题并附图。140人的微信群里,既有环保部门、司法部门负责人,也有专家、律师、志愿者和企业负责人。

“志愿者反馈问题后,涉事企业通常都会及时处理,如果遇到困难,还有相关专家和律师帮助解决。”清镇环境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介绍。

小小的微信群,实则是清镇市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调解先行、强化服务、司法联动的“1+5”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模式的一个缩影。该模式背后,有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水光潋滟,山色空蒙。在游客看来,“高原明珠·滨湖清镇”的美誉是大自然的馈赠。但清镇人却说,“今天的好生态来之不易。”

“以前清镇有很多污染企业,污水不处理就直接排入红枫湖,乱排污水乱丢垃圾,红枫湖水污染很严重。”回忆起昔日红枫湖的状况,在湖畔生活几十年的罗桂花还是忍不住叹息。

污染时间周期长,污染程度深,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高,跨地域执法难。这是过去摆在清镇环保部门面前的难点。沉疴下猛药,治污出重拳。为拯救贵阳市的“大水缸”,2007年,清镇环境保护法庭应运而生,为清镇治污提供了司法保障。

清镇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以来,持续创新机制,着力解决没有审理者和起诉者、“边诉讼边污染”、跨区域执法难、案件举证难等一系列问题,为绿水青山撑起强大“保护伞”。同时,清镇市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关停、搬迁污染企业,生态环境日渐向好,美丽的“大水缸”逐渐恢复原貌。

“也存在一些企业结案后,继续悄悄排污,这需要一个长效的机制来约束。”罗光黔说。“2011年,我们在受理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件中,为确保企业在案后能继续遵守环保要求,创造性地引入环保组织对企业进行监督,效果非常好。”罗光黔介绍,清镇由此创立了公益诉讼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对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在此后和环保组织形成长期合作,派出志愿者对清镇辖区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构建了“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清镇市在“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成功创建了“1+5”环境治理模式。

“‘1+5’环境治理模式,是在政府和环保组织监督的基础上,让企业相互监督,并引入专家和律师协调指导,实现多元共治。”罗光黔说。

“想不到我们从被监督者,也变成了监督者,大家相互交流治污经验,还有专家指导,治理效果明显变好。”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安环处主管刘人华刚接手工作时,对环保工作知之甚少,如今对治污颇有心得。

“我刚接手环保工作时,公司的投诉一个月有10多起,现在已基本无投诉。”刘人华说。

专家和律师的参与,使得环境纠纷在前端成功化解。“通过引入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让专业律师对环境纠纷进行调解,很多矛盾都化解在案子形成诉讼前。”罗光黔透露,2019以来,清镇范围内涉及环境污染的纠纷均化解在前端,没有形成诉讼案件进入法院。

“我们和群众关系变融洽了,过去遇到污染不是我们造成的,群众误会了,感觉百口莫辩,现在有律师和专家耐心解释,误会很容易就解开了。”刘人华说。

共治共享,群众幸福感在不断攀升。50多岁的环保志愿者王永红,家住红枫湖畔,尽管没有报酬,他每天还是要四处走走,看看有没有污染现象。“以前喝的水被污染了都找不了地方说理,现在有机会参与监督,一定要尽力保护家园。”王永红总是垃圾口袋不离身,方便随时拾捡湖畔的垃圾。

2019年,清镇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48.6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红枫湖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取水口水质达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环境美了,游客纷至沓来。       

罗桂花在家门口开起了小吃店,每当顾客打包带走,她都不忘嘱咐一句:“请不要乱扔垃圾哦。”“环境好了,老百姓就能吃上‘生态饭’,当然要好好保护环境。”罗桂花笑盈盈地说。

全民共享共治的环境治理模式,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清镇实践的生动样板,让“高原明珠”更加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