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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343”新模式 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枫桥经验”庄浪升级版

【内容概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跨域发展和社会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就如何着眼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实现社会治理更高效、社会秩序更平稳、社会发展更有序提出了新的难题和要求。针对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覆盖面不广、化解质量不高、调处机制不畅等问题,庄浪县司法局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在推动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上走出了一条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多元化解、应调尽调,情法结合、以人为本,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的新路子,实现了服务不缺位、风险不升级、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格局。

【背景和起因】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基本生活需求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更多内涵。因土地征迁、道路交通、城市化建设、环境污染及重大项目建设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比例明显增多,传统意义的矛盾纠纷也由过去的邻里矛盾、婚姻家庭和经济赔偿等常见性纠纷,转变为更具专业性、行业性的复杂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新特点。当前,我国正处于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和历史阶段,也是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庄浪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因此,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建起一套快速、高效、完备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显得正当其时、尤为重要。

【做法与经过】

县委、县政府坚持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对社会治理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要求,县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庄浪县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县司法局结合县委关于助推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印发了《庄浪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历经多年持续探索,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渐总结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343”工作新模式,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搭平台,健全三级网络

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了以19个乡镇(城市社区)调委会和交通事故、诉前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主导,派驻调解工作室和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301个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1563个村(居)民调解小组为前沿的县、乡、村三级多层调解网络,形成了覆盖全县城乡的“三张网”。一张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农村网。在全县乡镇、行政村全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成立调解小组;定期分析研判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一张聚焦社会管理创新的城市网。在城市社区管委会和8个社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的楼栋、小区设立调解小组,按照四级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城市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调解得了。一张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行业专业网。将人民调解触角延伸到道路交通、教育医疗、劳动争议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切实有效解决了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二、建机制,统筹四方力量

县上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纳入“平安庄浪、法治庄浪”建设,统筹调动政法机关、调解组织、行政单位、社会力量四个方面的资源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一是政法机关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访调、警调、检调、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在法庭、派出所、检察室等部门依托乡镇(城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经审查适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及时立案调解;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在做好安抚稳控的同时,及时分流处置,将信息反馈移交相关部门,并全力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二是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综合运用法律咨询、释法析理、引导诉讼、法律援助、证据保全公证等手段,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努力把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三是行政单位全力配合。全县各行政机关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联系的同时,坚持管行业与管稳定并举,制定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衔接的纠纷范围、衔接程序、衔接原则等规程。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件调查、包问题解决、包教育疏导、包案结事了、包稳控管理的“五包”措施,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四是社会力量积极介入。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老政法干警)和专家技术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县、乡(城市社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乡镇(城市社区)法律服务人员微信群19个、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301个,入群人数达3万多人。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法律志愿者等活跃在各个群里,及时解疑释惑;在重大敏感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对象和重点群体,村(居)人民调解信息员全天候一线排查预警、精准收集信息,接访化解、劝返稳控。

三、抓引领,坚持三化标准

坚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去愁,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党组织+联调单位+调委会+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调解室+志愿者队伍+当事人”的“6+1”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全面促进人民调解与法治庄浪建设深度融合。一是坚持思维法治化。着眼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坚持调解跟着项目走、化解紧盯矛盾走。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高速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链上,同步跟进人民调解,及时掌握舆情,抓早抓小、就地解决。二是坚持队伍专业化。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人员和信访、人社、公安、医疗、工会、妇联等部门,组建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同时,精心打造了一批“老村长”、“老党员”、“老娘舅”等品牌调解工作室31个,涌现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晓丽、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王仓喜等一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调解员和志愿者,形成了一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他们坚持四个准则(思想上热爱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推行四个延伸(调解工作延伸向社区、延伸向企业、延伸向校园、延伸向农户),提供四项服务(对老弱病残等对象上门服务、家庭问题引起的治安纠纷上门服务、中小学生矛盾纠纷上门服务、隐私纠纷上门服务),坚持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身边,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三是坚持方法多元化。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照“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牌”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积极开展多元化解。交调委探索创建了“公安交管部门事故处理、价格认定中心估价定损、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法律援助主动受理、交调委联动调解和巡回法庭受理审判”的“六位一体”联调联处模式;柳梁镇采取“五个零”工作法将农村矛盾纠纷梳理为10大类47项,按类别分流调解,实现了矛盾纠纷发现的早、化解的了;南坪镇实行的“五法六心七做到”调解法,卧龙镇“三到位”工作法,永宁镇建立“四色”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创新提出的“3534”人民调解工作模式,通化镇创新发展的“35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良邑镇全面推行的“四前四早四快”调解法等,使全镇近几年没有发生过越级信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成效明显。城市社区大力推广的“333”工作法和四级网格管理法,将矛盾纠纷分门别类,梳理归纳为11大类50项,对标对表,并制定了相应的调处措施,有力保障了社区和谐稳定。

【成效与反响】

自“34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探索建立、推广实施以来,庄浪县司法局狠抓工作落实落细、定期完善短板漏洞、总结提升经验成效,在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上运作有序、成效良好、反响强烈。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实现全覆盖。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主体多元、种类多样的现实特点以及矛盾越往基层越集中、越复杂的实际情况,坚持将调解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形成了村(居)调解小组提前介入、排查预防,村(社区)调委会、个人调解工作室初始化解、抓早抓小,乡镇(城市社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集中化解、案结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的纵向贯通、多层联动的调防体系,保证了区域内纠纷调处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矛盾纠纷调处质量效率大幅提升。县上以突出问题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助力民生和产业发展,力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做到了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近三年,全县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482件,案件受理率达到100%;调解成功4385件,成功率97.8%;回访率达到100%,案件履行率达到95%以上。全县矛盾纠纷呈现出总量和重大矛盾纠纷数量双下降、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社会满意度双上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是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有效巩固。在认真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紧扣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及时为群众提供实体、网络、热线法律咨询与服务的同时,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导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019年9月,全市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场会在庄浪成功召开;11月和12月,庄浪县司法局局长孙仰德同志就“343”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工作先后在全省司法所暨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议和全省基层政法干警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中组部共产党员网、省委办公厅甘肃信息、中国甘肃网和法制日报也先后对我县创新“枫桥经验”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度融合的做法作了专题报道。

【探讨与评论】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庄浪县地处甘肃省中东部,六盘山西麓,总人口45.16万人;近年来,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会领域深化改革等多项国家重大战略及其相关政策叠加,文化习俗相融碰撞,社会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样。因此,立足于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持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有效开展人民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积极担当作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343”新模式是庄浪县司法局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做细做实的重要举措和生动实践,其核心理念是践行党的领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目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成效是把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优势转化成为社会治理效能,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庄浪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助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方法和机制体制创新,多方位加强调解队伍政治能力素质和矛盾纠纷化解各类阵地建设,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