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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丰奇: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治理更是被置于突出位置。城乡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同时,国家治理效能、社会治理效果的呈现也最真实地体现在基层。抓好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对于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层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河北省社会治理工作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提升基层治理体系中的党组织的领导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以党建引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从根本上保障基层治理稳定有序。“党建+”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特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治理全域,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协调各方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大治理主体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合力作用,共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构筑。

夯实基层治理的组织基础,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河北省《关于优化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动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推进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服务站、合作社“五位一体”,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服务站“六位一体”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的组织基础。

统合凝聚共治力量,打造“一核多元”治理主体格局。截至2019年,河北省共有社会组织27605个,涉及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积极性,持续深化居民自治、社会多元力量共治实践,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推进数字化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数字河北谋划中,到2027年,全省基本实现数字政府智慧化、数字经济高端化、数字社会智能化。随着数字政府建设高位推进,数字化治理正成为地方治理的新形态。在“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架构下,以协同化、透明化、智慧化的推进策略与实施路径,以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为顶层架构,全面提升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高法治保障水平。落实《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统筹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信访等基层资源力量,做实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化法治市县示范创建活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蔺丰奇 作者为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