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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

2021年12月15日上午,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专题研讨以线上方式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的9位专家学者参与研讨。论坛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主任、副主编宓瑞新主持。

历史中的家风与家庭:观念史路径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房颖、宋少鹏教授在《从“革命家风”到“文明家风”:中共治理结构里的家风建设——基于﹤人民日报﹥的“家风”概念史梳理(1946-2020)》的发言中认为,新时代家风建设正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实现了从“软约束”到“硬制度”的转变。 “风”自古就存在于中国社会的治理结构中,那么,“家风建设”是不是也一直存在于中共的治理结构中?如果是,是如何存在于中共的治理结构中的?两位发言人以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党报《人民日报》为研究对象,以“家风”为关键词,筛选出1502篇与“家风”相关的文章。她们的研究发现,“家风”建设存在着明显的分期,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使用方式,“家风”也有不同的内涵。最初的“连队家风”看似与狭义的“家风”无关,但相似的情感结构与叙述结构却延续到后来的历史时期,直至今日。即,以血亲联结的“家”的情感联结来凝聚由陌生人组成的集体,并以物化的“传家宝”与可视化的言传身教来巩固与延续集体认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中期,从“阶级家风”到“革命家风”,虽还存在话语内部的构造差异,但“家风”都是作为个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手段,并诉诸对传统家长制家庭关系的改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和新型社会关系的建构。改革开放后,家风不仅是治理的抓手,也开始成为治理的对象。“家风”与“党风”和“社会风气”相连,演化成治理结构中党的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两条线索。进入新时代,家风建设逐渐制度化,明确写入了党规国法,并写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体系。“家风”内涵逐渐与中华“文明”的优秀传统相连接,语词表述转化为“文明家风”。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林子通过官方政策决议、《人民日报》宣传资料、北京市地方档案,考察了20世纪50年代中共如何调整宣传策略与叙事建构以化解社会抵制《婚姻法》的复杂心态和行为。他从宣传策略的变化切入,发现1952年后,《婚姻法》宣传大幅限制阶级斗争式动员技术(如诉苦、批斗会等),而在普遍和细致的宣传教育上发力。这种做法旨在避免社会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治理成本,也有意避免宣传工作沦为敷衍了事的口号政治。在具体的宣传叙事中,中共一方面让宣传通过不指名方法、阶级分析、干群关系分析等虚实结合的叙事,既控制社会对立又保持批评力,促使人民同封建婚姻制度划清界限;另一方面,尽可能地设计结合群众利益和情感需要的叙事方法(如算账、对比等),促成了群众对妇女—家庭—国家三者利益一致性的理解,从根本上消除群众对《婚姻法》的顾虑与抵制。上述宣传策略与叙事逻辑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人民内部思想文化矛盾时的辩证理念,体现了一种特殊的观念治理策略。这进而带来对身份政治的反思,呼唤我们回到具体历史情境,推进对近现代中国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过程性理解。

在评议环节,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孙晓忠教授指出,房颖、宋少鹏老师论文开篇即从“风”的概念来提升家风研究,“风”是中国古代文论的重要概念,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风教和风刺,“风”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存在着,连接着百姓日常生活,从中可见一个时期的风尚和时代精神。从研究方法来看,这篇论文将历史中的家风与百姓日常生活、与国家治理实践结合起来,弥补了《人民日报》思想史研究的不足。其次,两篇论文都使用了“治理”这一政治学概念。治理与管理不同,前者更看重实践过程,是上下调节的互动。再次,古代的“风”指民风,研究《人民日报》中的“家风”叙事,也就落实了社会主义家政的人民性。孙晓忠教授回应了宋少鹏教授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怎么在学术研究中处理基层社会、党和国家三者关系。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身、家、国一体,在包含了这一传统的基础上,新中国区别于西方政体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政党与国家的辩证统一,家风、国风和党风三者缺一不可,三者又统一于人民性。论文在家风研究的展开中有许多可圈可点的细节,如对“连队家风”的研究,用家风来建设连队,同样可以看出中国军队的独特性。军队不仅打仗,连队还是家,连队还有党,既强调其革命大家庭功能,还强调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其中举出军队中“针线包”的细节就饶有趣味,强化了革命军队中的家的属性。论文具体到前30年家风研究有细致的分期,这个分期直接来自于对报纸上有关家风报道的大数据,体现了不同时期不同的家庭生活风尚。建议1968-1973年的这一节,增加能体现“风”的生活事件。

孙晓忠教授认为,林子论文的问题意识来自于他对当前女性主义研究中身份政治的不满足,新中国的妇女解放显然要复杂得多。论文重点研究了20世纪50年代《婚姻法》的宣传策略和叙事逻辑。在研究方式上试图打破早期研究的二元对立结构;考虑到了中国共产党通过婚姻治理的方式,在个人、家庭和新国家三者的互动关系中,在逐渐改造中,建立新的总体的关系和新的国家认同;论文对50年代初期《婚姻法》颁布后引起的冲突梳理得比较详细,《婚姻法》宣传为了更能为群众所接受,取消了阶级斗争和诉苦的方式,取消过“左”的婚姻治理模式这也是党在社会治理中的叙事策略;自毛泽东《寻乌调查》起,中国共产党就注意到了在农村提出“恋爱自由”和“离婚自由”带来的问题。婚姻治理不仅仅关乎个人解放,甚至也不仅仅是家庭革命,还和生产力、新的生产关系有关。论文的分节如果减少一点会更紧凑;另外,20世纪50年代《婚姻法》在城乡的施行是否有差异,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计迎春教授指出,这两篇文章都是从当代目光、当代的一些需要和触动出发去梳理历史。房颖和宋少鹏的论文对《人民日报》做了长时段的“家风”概念史梳理,同时与社会治理勾连起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家风部分研究,理论与史实结合得很好!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新时期,家风特别得到强调,反而没有引用文本和史实,这部分需要加强。从阅读来看,有逻辑框架故事才能从杂乱无章的材料中浮现出来。林子博士的论文很吸引人,但写作方式有移步换景之嫌,需要考虑如何把握住叙述的核心。

文明家风和村风:组织路径和经验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何慧丽教授分享了以乡土文化复育推动综合性乡村振兴的“弘农试验”的实践与经验。弘农书院从复育乡土文化入手的九年乡村建设试验,探索出一条新的生活生产生态之路:开展了针对大学生群体的耕读实践教育;开展了针对农民群体的道德文化讲堂、老年人集体过寿、村庄文化活动等新文化启蒙教育,在扎根乡土和农民生活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孝亲、生态、合作“三位一体”的乡村新文化;在此基础上孵育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地化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返乡中青年农民。何慧丽认为,“弘农试验”的“以文化人”的探索,在农民主体力量的内源式激发和陪伴式成长方面的经验非常宝贵。“弘农试验”的经验是:分裂型村庄的乡村振兴需要外部力量激发,而外来主体介入乡村需要借助类似于弘农书院这样的平台;乡土文化复育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以文化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知识分子在实践中要以培育农民的“主体性”为初心,遵循“先主导、再引导、再顾问、再退出”的人事发展规律,做好引导与陪伴的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董筱丹副教授从村户结构性关系与交易成本的视角出发,对家庭逻辑下的新村风建设与新村域营造进行探讨,在国家农业化、工业化、生态化转型的脉络下,回顾了战旗村作为微观主体发挥能动性呼应国家战略的历程。她指出,村庄与农户之间可以形成强“结构性关联”,在“村庄是放大的家庭”“像经营家庭一样经营村庄”的逻辑下,村集体可以在村社内部构建起统一协调的意识形态进行动员,同时结合以“一个都不能少”的共同富裕收益预期,对内可以节约与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对外可以获取村内劳动力、土地、资金以及空间生态环境等资源整合起来的溢价。作为观察对象的战旗村,村社理性作为放大了的家户理性在每一阶段都有多个维度的体现,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村庄这个微观主体上的充分显现。她进而指出,将村社这个微观特征和国家宏观环境变化结合起来可以发现,村社有条件与国家战略之间形成密切的呼应,即,用家庭逻辑来经营的村庄,有条件成为中国应对外部风险冲击的基础单元。

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原主任、高级讲师陈彩玉通过生动的案例呈现了上海市嘉定区妇联在家庭家教家风领域立足本职、借力借势、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整合妇联和社会力量的具体做法, 展现了妇联组织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她认为,建设家庭的重点是阵地和机制建设,突出典型可使家庭建设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需要组织和引领、形成家校社协作共育的育人模式日显必要、家庭建设需要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及公共政策的支持。

在评议环节,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杨华教授认为,三位发言人分享的一个重要经验,是将一家一户的群众组织起来,在组织中提高他们的认识和觉悟,形成优良家风和社风。他结合团队在山东烟台、浙江等地的调研指出,将农民组织起来,是改造农民、提高其认识和觉悟的重要方式。与具有排他性、包容性不强、不能囊括经济分化和职业分化的农民的经济合作社、水利合作社组织等不同,文化需求是绝大多数农民的共同需求。文化活动具有成本比较低、便利性和开放性较强的特点。根据不同地区的习惯和需求,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以及文化活动,将包括妇女在内的农民组织起来,在组织当中进行社会改造,改造治理的社会基础,有助于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在人口流动的大背景下,农村“三留守”现象比较突出,妇女是基层社会、农村社会具有强大活力的群体,是在家庭中具有较高话语权、知情权的群体,也是非常了解村庄情况的群体,在家庭家教家风工作中,组织起来的妇女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桂华教授指出,本论坛话题切入点是家风,家风是文化问题,把家风作为一个公共议题来讨论,有很强的文化传统。文化可以治疗心灵,可以约束我们的行为,其发挥濡化作用的一个根本点,在于它是一种公共意识。这种公共意识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生产出来。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在形式层面上,文化不可能回到传统形态,因而需要返本创新。三位专家论述的一个共同点,是如何将潜在的文化、文化意识以具体化的形态展现出来,让它变得看得见、摸得着。何慧丽教授从日常生活和生产组织层面寻找构造新的乡村文化形态;董筱丹副教授讨论集体经济组织重建,探讨通过小农生产方式的统筹经营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以及在此过程中生发出的村庄公共性建设;陈彩玉老师则介绍了国家力量如何介入乡村文化的生产,妇联组织如何可以在基层治理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家庭领域以及村庄这样一个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单元中,重建文化形式,可以为国家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构筑良好的基础。当前亟需做的是塑造人心、塑造合作精神,通过家庭和熟人半熟人社会空间来培育一种新时代的公共精神。这种公共精神应是柔和的、民主的、文明的。乡村文化建设和文化再生产,不仅呼唤国家、知识分子的参与,也呼唤农民的主动创造,呼唤各个角度、各个层面的参与,参与的具体路径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其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一定是开放的、包容的。

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的一个很大挑战是,国家力量下沉到基层领域、下降到具体生活中,实践中存在很多张力。我们需要思考政权的统合性和日常文化多元性之间如何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转化为基层社会的开放实践。应将国家的充沛力量转化为基层的合作、基层的组织,用这种方式慢慢地诱导、激发、生长出基层的文化形态、符号生态。在这方面,三位老师提供了非常好的组织路径和经验,值得我们去发掘,也需要我们长期的坚持和呵护,充满耐心的实践行动才能转化为可持续的文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