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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N”多治融合 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一、背景和起因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了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基层治理方式创新,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近年来,上坝镇以党建引领锚定基层治理总方向,将党建资源集中到基层治理一线,依托网格化管理和“四网融合”工作机制,以三级网格为单元,充分整合单元内的现有资源,广泛凝聚党员群众,汇集民智民力,探索出了一条以政治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N治”为支撑的“4+N”多治融合基层治理新路子,聚焦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民生实事、烦忧心事、矛盾纠纷等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做法与经过

)以政治引领,掌乡村善治之舵

镇党委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建全责任体系,加大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把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促,聚焦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网格长制,聚焦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真正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1.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年初,镇党委及时调整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领导班子相关成员为副组长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平安法治(综治)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当前社会治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召开驻点干警政法联席会议9场次,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治理稳步推进。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按照平安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印发了《上坝镇2022平安法治(综治)建设安排意见》,并与各村、各部门、单位签订了《2022年度平安法治(综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使全镇平安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3.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严格对照《肃州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以社会治理网格长制为抓手,积极探索“基层党建+”的工作模式,健全服务网络,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网格68个,逐步系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治理体系。

)以自治夯基础,育乡村善治之花

坚持重心下移,抓好“一月一议”讨论、“一村一约”制度、“一组一会”模式、“一晒一督”机制四项举措,找准自治发力点,推动村级自主议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1.开展“一月一议”讨论。依托村党组织“三会一课”活动,每月定期由村党支部组织村“三委”成员、党小组长、部分群众代表开展“阳光议事日”活动,重点围绕发展村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村务管理等多方面问题进行商议,充分保障村民参与权,实现基层党建网格、社会治理网格、民情联系网格“三网融合”。

2.实施“一村一约”制度。围绕群众的事交给群众商量着办,大力推行“群众提、代表定、村组办、百姓评”的民事协商机制,引导“两代表一委员”、“乡贤”、“五老”等人员积极参与,广泛开展群众说事、百姓议事活动,实现村事民管、村事民议、村事民办。例如:新上村将高标准农田整治、农房改造、村组道路硬化等项目纳入群众说事、百姓议事,按照“群众提事项、两委列议题、定期召集议、议定分类办、办后大家评”的方式步骤,为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了依据,使得每一项村务都在阳光下运行,既约束了村两委权利、减少了干群矛盾,又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

3.推行“一组一会”模式。以村民小组为单元,通过群众会议推选出威望高、沟通能力好、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村民组成组级理事会,参与政策宣传、日常监督、产业发展、纠纷化解、环境整治等工作,在推动村、组大小事务解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上坝村、下坝村、旧墩村通过组级理事会参与,共4个村民小组100余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面积 2000多亩,实现了上坝村千亩钢架大棚小区、旧墩村千亩高原夏菜基地项目顺利落地投产。

4.建立“一晒一督”机制。全面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用好“两评一议”机制,定期通过公开栏、相关会议、村组微信群等形式,将党务、村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督查,促进村务公开常态化,切实让村务公开成为村级民主自治、村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以法治做保障,筑乡村善治之要

坚持普法为主导,推进法律顾问常态化、法治教育普及化、平安建设网格化、小微权力规范化“四化”建设,强化法治根基,用遵规守法保障乡村治理安全。

1.推进法律顾问常态化。依托“四网融合”工作,建立“四网融合”、“法律顾问”机制,深入开展“警格联动”,将下沉网格干警、律师加入普法志愿队伍,每月重点围绕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实现普法“面对面、服务零距离”,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今年以来,全镇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闹访现象比往年明显好转,共有11人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切实化解了基层矛盾。

2.推进法治教育普及化。充分利用集贸市场、村组“大喇叭”、相关会议、入户走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15场次,将普法主阵地由镇向村、由集中向分散、向家庭延伸,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现身说法”“以案说法”,不断提升了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强化了法律在解决农村事务和化解矛盾问题中的权威地位。

3.推进平安建设网格化。实施网格组团化治理服务,完善“1名村班子成员+1名网格长+1名党小组长+多名乡贤”的网格管理模式,定期开展基本信息收集、社会风险排查、矛盾纠纷调解、问题处置核实、铁路护路和群众服务等工作。健全多层次的治安联防队伍网络,进一步完善镇机关干部、驻村民警、村组干部、联户联防员、单位治安员“五位一体”“一三五七”治安联动巡防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社会面巡逻防范和信息收集上报,全镇逐步形成了“在组一级发现苗头、在村一级化解矛盾、在镇一级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

4.推进小微权力规范化。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持续开展惠农资金、村集体“三资”管理、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堵塞“微腐败”发生的源头,切实解决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问题。使村两委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运行程序和自身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了村两委工作在群众中的透明度,提升了群众认同感。

)以德治润人心乡村善治之

充分发挥德治“软治理”作用,不断完善村民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养成,加大对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的培树,引导广大群众孝敬老人,礼让宽容,团结和睦,增强群众集体荣誉感,自觉参与乡村文明创建,用“德治”激发社会正能量,倡导文明新风尚。例如:营尔村通过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打造墙体道德文化宣传长廊,创新开设“道德储蓄银行”,实行“储蓄友爱、储蓄孝顺、储蓄诚信”等道德量化积分,建立关爱回馈机制,引导群众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

(五)以“N”治为支撑,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探索创新运用智能信息化推动乡村治理,建立智能网格化工作机制,坚持把资源、服务、管理重点覆盖到每个网格,以“全覆盖、精细化、制度化”为目标,积极探索“党建+大数据+网格化”的服务管理模式,全力推进乡村治理智能化。

1.持续推进村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结合综治中心“一厅五室”标准化建设,先后建成镇级标准化综治中心1个,村级标准化综治中心4个,将社会保障、三资管理、便民服务、信访等工作全部集中到综合大厅办理,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将大数据融入到乡村治理各方面,推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服务疫情防控、智能监控、治安管控、群众反映等事项,全面打通民情民意收集、信息采集、数据处置等工作环节,实行科学决策、智能管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2.持续推进“互联网+视频监控”。依托“雪亮工程”平台,加快推进平安智慧上坝建设步伐,投资3万余元建成占地35㎡的镇级标准化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并将镇域农户已安装的“天翼看家”监控探头600余个汇入“雪亮工程”,创新开展“探头站岗、鼠标巡逻”在线巡查工作机制(每天上午、下午开展各1次线上巡查),在实战中与“线下”网格长、群防群治队伍无缝对接,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预警、上报、处理和反馈,形成多元联动、多层联防、多网联控的治安防控格局。

3.持续推进“四网融合”工作机制。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项目精细化、服务扁平化、管理信息化”为手段,不断完善“四网融合”制度机制,充分利用每月政法干警联席会议,组织下沉公、检、法、司政法干警,深入二、三级网格辖区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重点人群管控帮教、民情民意收集等工作,互通网格内风险隐患,治安状况,研商解决各类问题,形成“四网联动”“四网互动”合力攻坚的大融合、大治理格局。今年以来,各下沉政法干警开展集中法治讲座2场次,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6件,协助转化涉邪人员2名,整治安全隐患6起,全镇治安、刑事、诉讼案件同比上年分别下降37.3%、28.6%、28.5%。

三、成效与反向

今年以来,上坝镇通过不断探索“4+N”多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实现了治安、刑事、诉讼、信访案件“四个下降”,社会治理呈现新亮点,网格长制展示新作为,共建共治共享取得新成效,逐步形成“你参与、我参与,大家一起参与”的良好互动局面,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提升。

四、探讨与评论

基层党组织承担着把党的政策和意志落实到乡村基层的重要职能,要夯实党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农村发展的实际成果。一是健全乡村自治,推动基础民主,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的作用,实行阳光村务,形成权责明确的村级制度、村规民约,培育乡村公益性、服务性组织,开展农村社会志愿者服务,引导村民自治健康发展,推动形成积极有序的自治环境。二是推动乡村法治,在乡村开展普法活动,以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村民知法懂法,树立健康的法制观念,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高村民普法率,教育引导乡村群众知法用法守法。三是弘扬乡村德治,注重道德引领、情感认同,在乡村树立正能量的道德观,发挥乡村文化的治理作用,形成多元文化融合共生的德治结构,积极开展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表彰活动,宣扬典型案例,传播真善美。四是建强网格服务队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激发乡村治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