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数字技术成为驱动和连接城市社区韧性众多要素的核心与关键。基于“结构论”和“过程论”的既有研究均呈现出与事实相割裂的单向度、碎片化特征,难以有效解释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深层动因和内在逻辑,更无法提供切实可行的实践策略。成都市Y社区“数智化全域运营”案例表明,数字技术有效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有赖于“结构嵌入”与“过程融合”的双重逻辑。在结构嵌入上,要以数实融合、数权共生与数字包容为基底,将数字技术嵌入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工具结构、权力结构与价值结构,以此实现数字技术与治理结构的集成性适配;在过程融合上,要以“技术工具→技术权力→技术治理”的演化为中轴,做到“阶段同步”“环节嵌扣”“循序升级”,以此实现数字技术与治理过程的渐进性适配。未来的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实践,必须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将结构化思维与过程性思维相统一,由此更好应对数字技术快速迭代与风险态势不断升级对城市社区韧性造成的双重挑战。
关键词:数字技术;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结构嵌入;过程融合
一、问题提出
面对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韧性治理成为当前城市社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数字技术的有机嵌入驱动着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动能转换,诸如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上海市“数字哨兵服务”等治理实践,充分展现了数字技术提升城市治理韧性的加速度。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也进一步要求,“推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然而,数字技术在强化风险溯源、推动敏捷治理、促成应急协同的同时,也衍生出数字失灵、算法歧视等新兴风险,削弱了城市社区治理固有的韧性基础。由此可见,数字技术并不必然有效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有效的内在逻辑仍是一个言之未明的“机制黑箱”,亟须从理论层面揭开其神秘面纱。对此,学界相继展开了讨论,逐步形成了“结构论”与“过程论”两种解释路径。
一是结构论解释路径。从静态视角将韧性治理拆分为不同要件,结构论者认为数字技术能够通过弥合治理结构间的裂变而实现韧性治理的结构均衡。在资源结构上,数字技术的链接功能保障了危机情境中社区治理的资源集约与数据共享;在主体结构上,数字技术打破了治理主体间的条块分割,实现了组织结构的变革;在价值结构上,数字技术具有共创公共价值的伦理特征,促进了危机情境中价值共识的构建。归纳而言,结构论者强调了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中的应用为社区韧性治理提供了具体的结构模块与操作载体,避免了韧性治理在治理场域因缺少路径依赖而陷入“空转”境地。
二是过程论解释路径。从动态视角将韧性治理划分为几个环节,过程论者认为数字技术能够接续社区治理中各环节之间的脱节而实现治理韧性的提档升级。在事前预警阶段,依托数字技术实现了城市社区风险识别机制从预测模式向溯源模式的升级,使风险源头治理更加精准;在事中应急阶段,数字技术支撑起了城市社区韧性的敏捷治理过程,通过赋权机制与动员机制确保风险管理秩序与社会参与活力的有机统一,有效推动了危机情境下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在事后学习阶段,数字技术以数据为核心的运作原理倒逼着多元主体以社会聚合、信息扩散、众包协作、集体智能等方式进行大数据生产。总之,过程论者总体上将数字技术对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赋能与驱动作用置于不同风险时序中加以分析,凸显了不同治理阶段中韧性能力的跃升与演进。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为理解数字技术何以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提供了有益启示,但仍存在进一步的讨论空间。其一,结构论倾向于将数字技术的类型与韧性治理的构成要件双重展开,较为关注某一特定类型的数字技术对韧性治理特定结构维度的驱动作用,这使得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呈现出碎片化特征,忽略了数字技术的结构性嵌入与整合。其二,过程论倾向于对数字技术的应用阶段与韧性治理环节予以切片式理解,造成了对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体认的断点式割裂,并未有效构建起不同阶段的关联衔接。总的来看,结构论与过程论都呈现出一种单维突进、零敲碎打的治理思维,缺少了对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一体化认知,既不符合数字治理的系统观念,也不利于社区韧性治理的全域数字化转型。实际上,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恰恰是数字技术的不同形式作用于社区韧性治理的不同单元以及治理的不同阶段的一种综合反映,本质上是数字技术应用于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结构性与过程性的复合叠加,目的在于有效提升社区治理韧性和实现治理效能转化。成都市Y社区作为典型样本,不论是在社区韧性治理结构,还是在社区韧性治理过程,均反映出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成功经验。由此,本研究将聚焦社区韧性治理的结构和过程,深入探讨该案例背后所蕴藏的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结构嵌入与过程融合”双重实践逻辑。
二、案例分析:成都市Y社区数字技术驱动韧性治理的动因与路径
本研究采用单案例研究方法,引入成都市Y社区“数智化全域运营”的案例实践。Y社区成立于2020年6月,位于成都市G区新经济活力区、自由贸易示范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金融商务区四区叠加的核心区域,坐拥企业4351家,聚集产业人口近10万人,是典型的多元化产业型社区。Y社区的治理实践呈现出典型性与特殊性:一方面,作为新成立且处于城市经济发展重点板块的产业型社区,它是城市社区直面传统与现代、经济与社会、产业与生活等多维冲突的一个缩影,既显现出城市社区皆需面对的复杂治理情境的共性特征,也在多维冲突复合叠加中表现出自身需要应对的特殊治理困境,这就倒逼着Y社区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来提升社区韧性治理效能,以此破解城市社区治理的脆弱性难题。另一方面,内部众多高新技术企业为其提供了丰富的数字资源,使Y社区成为成功借助数字技术驱动社区韧性治理的典型范本,具有重要的经验借鉴价值与理论推广意义。
(一)案例回顾
2020年8月至今,Y社区数字技术驱动韧性治理的演进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应急需(2020年8月—2021年12月)。2020年8月,由房屋租赁公司资金链断裂引起的长租公寓“爆雷”事件在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其中,首个卷款潜逃的公司就处于Y社区属地范围内。据统计,涉及该公司的报案材料多达8800余份。Y社区部分居民利益严重受损,社会关系渐趋紧张,甚至一度激化为恶劣的社会事件。为防范社会风险进一步扩大,成都市委政法委要求G区从源头化解风险,尤其需要从社区层面对租赁行业治理、流动人员管控等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基于此,Y社区依托“租赁治理的数智化解决方案试点”项目与运营型数字企业YK公司达成合作,通过“线上+线下”的立体部署、“以人为本、以房为基”的信息采集标准更新、多方采集与数据标准化管理机制的搭建,夯实了该社区信息采集的数字底座。截至2021年12月,Y社区人房信息采集准确率同比提升170%。基于准确的人房数据,Y社区能够有效甄别房屋租赁与流动人口的异常线索,从而实现风险源头治理。
第二阶段:稳常态(2021年12月—2022年5月)。2021年12月,在成都市大力推动党建引领“微网实格”的社区治理创新背景下,Y社区趁势将数字化试点的“应急之举”逐步调整为“常态之策”,试图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持续辅助社区韧性治理。然而,数字技术由“应急需”转向“稳常态”并不容易,常态化应用意味着社区人力与物力的持续性投入,这既违背了传统街居体制的资源配置结构,也不符合科层政府对数字技术“重建设、轻运营”的固化观念。对此,Y社区与YK公司共建了“1 (党建引领)+1(社区数智化全域运营合伙人) +N (多元主体) ”的合作关系,通过多元主体合作共创跨越了数字技术常态化应用的制度藩篱。与此同时,在适度放权与适度监管的过程中,Y社区逐步调整同数字企业的关系,通过磨合与博弈逐步找到了社区同数字企业的相互依存之道。
第三阶段:固根基(2022年5月至今)。2022年5月,Y社区协同YK公司在微信小程序中搭建了线上便民服务平台“云上Y”,并设置专员对数字平台展开运营,这是此阶段的标志性事件。但是,社区居民并没有随着微信互动群和数字平台的搭建就踊跃参与到社区治理之中,甚至出现了个别居民对数据采集不配合、不信任的现象。对此,Y社区遵循“服务牵引”的治理原则,以社区居民的“急难愁盼”作为数字服务的重点来重置数字技术的运行准则,由此构建社区韧性治理中的数字关联。一方面,在数字平台的设计上充分考量社区居民的使用习惯与功能偏好,将“社区采集”“居民投票”“社区问答”等社区刚性管理功能,与“闲置好物”“邻里组局”“社区活动”等居民感兴趣的柔性治理功能合理搭配。另一方面,运用YK公司的专业人员协助运营数字平台、微信社群与社区资产,形塑了“软件+硬件+运营”的一体化数字治理模式。社区居民对数字技术的接纳与应用,将社会力量动员到社区治理的制度框架中,扩充了该社区应对风险情境变动的社会资本。同时,社区两委能够依据社会的反馈更直接地感受社情民意、风险态势的实时变化,强化了社区治理决策的精准性与敏捷性。相关数据显示,Y社区2023年人口数据采集量相较于2022年同比提升10倍,抽样准确率从43%提升至80%;通过数字平台解答社区居民咨询问题4152个,妥善处置各类投诉纠纷142件。
(二)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根本动因
案例表明,租赁“爆雷”不仅仅是一种金融风险,更诱发了严重的社会危机,暴露出社区韧性治理在信息维度、制度维度、发展维度等方面的脆弱性,这反过来倒逼着社区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来提升社区治理韧性。
1.信息之困:底数失准制约风险态势的精准感知
租赁“爆雷”事件暴露出社区对人房数据等信息底数采集失准的困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区对风险态势的预警。Y社区以人口数据为信息索引的数据采集标准、“网格员+公安技防采集系统”的数据采集方式,无法有效识别渐趋复杂的社区治理情境,尤其是,占比近半的高流动性租赁人口以及朝来夕走的迁徙型产业人口难以剪裁为标准的结构化信息。更重要的是,底数失准的问题实际上不能简单地归咎为信息采集的机制缺陷,其背后通常还存在“居民不配合”等深层次社会性诱因。J街道党工委书记到Y社区参观学习时表示,多元主体的配合对信息采集的精准性、持续性与鲜活性至关重要:“现在要求数据采集精准、持续、鲜活,但难的就是持续和鲜活,必须要靠多方配合”(访谈资料:20230814-GJ,J街道党工委书记)。Y社区曾借助市级数字平台“T-App”搭建社区与居民的互动渠道,但持续、反复的信息采集程序却催生了社区居民的抵触情绪,社区居民仍是社区治理中“沉默的大多数”,而无法转化为信息底数的生产者与提供者。
2.制度之困:结构僵化抑制治理体系的灵活调适
Y社区试图将数字技术由“应急需”转向“稳常态”的韧性治理灵活调适过程,受制于僵化的制度环境而处处受限、时时受阻。一方面,数字技术的持续嵌入与功能优化面临治理权力的限制。政府的资源调配、任务设定、时间安排等治理权力呈现出从高到低逐级递减的趋势,社区往往处于治权分配的弱势位阶,缺少数字技术自主应用的能力。所以,社区主动调适数字技术的强烈动机往往停留于观念层面,通常无法付诸实践。另一方面,社区的制度调适受制于资源软约束而时有中止。在行政资源方面,Y社区依托项目制引入数字技术,但项目实施过程较为重视前期资源供给,对验收成功之后的常态运营并不关注。Y社区干部就曾表示:“功能肯定是要优化的,但验收结束了,钱也付过了,哪个乙方还会再给你做优化呢?别人也会说,优化可以啊,但是要再加钱”(访谈资料:20230814-AXX,Y社区干部)。在社会资源方面,为保证治理主体数量能够形成规模优势,社区不得不降低参与门槛,但应对危机情境变化的韧性治理需要专业力量予以支撑,意味着又不得不提高参与门槛,这就导致社区韧性治理在社会力量动员上始终面临着规模与质量的抵牾。
3.持续发展之困:内源型动力疲软牵制演进能力
治理韧性不仅是社区在风险情境中转“危”为“机”的能力,更强调社区顺应治理情境变化而不断发展的演进能力,但Y社区治理资源的发展面临内源型动力缺失的窘境,社区治理体系的发展缺乏可持续性。一方面,相较于农村社区,城市社区缺少农村集体经济这类能有效盘活公共资产的手段。除行政拨付的资金之外,由社会募捐整合而成的社区基金构成了城市社区治理最主要的资源,并主要运用于支持特定的公益慈善项目。出于公益属性的考量,社区很难通过市场经营手段将社区基金转化为具有增值属性的资产。另一方面,多元主体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意识的弱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的持续发展。“大多时候社区是没有存在感的,做的事情很多时候都只有当事人才晓得。可能就大运会发礼包那种时候,人们才能感受到社区的存在”(访谈资料:20230816-GP,Y社区网格员)。“大运会发礼包”是Y社区同社区居民在实质利益上的联系,这表明社区居民只在有切实获得感的情境中才会产生对社区的归属感,而在没有实质利益共享的“大多数时候”,社区治理的内源型发展动力尤为不足。所以,当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生产性”权益无法同“生活性”权益有效捆绑时,社区治理共同体意识就很难在社区居民中凝聚,通常表征为社区治理的“存量资源难整合、增量资源难再生”的发展困境。
(三)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路径依赖
上述分析表明,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在信息、制度、发展等方面的治理困境,已经倒逼着社区治理急中借“智”,顺应时代潮流引入数字技术。在这一过程中,Y社区通过“数据关联”“共创借力”“平台运营”等多种举措广泛应用数字技术,逐步提升了社区治理的技术韧性、组织韧性与社会韧性。
1. “数据关联”赋能社区治理的技术韧性
针对信息底数识别不准的困境,Y社区通过数据线索重联与数据场景串联的“数据关联”路径提升了社区治理的技术韧性。
首先,重联数据线索以强化循证能力。针对模糊的人房信息、含混的人际关系、频繁的交往行动,Y社区将数据采集标准由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以人为基”标准转变为“以房为基”标准。“社区方方面面的信息很杂乱,人是流动的,但房是不动的”(访谈资料:20230811-TZ,YK公司工作人员)。以房屋不动产为信息中轴,能够体系化地关联起与房屋相关的人的信息、物的信息和事件信息等,从而实现“以房管人、以房管事、以房管安全”。更重要的是,“以房为基”的标准更贴合高流动性场景中社区居民的生活规律,进一步强化了社区韧性治理的循证决策与风险预警能力。
其次,串联数据场景以实现交叉治理。城市社区是囊括生产、生活、治理等多重场景的综合空间,数据通常游离于这类本身具有隔离性的不同场景之中。例如,驻地商家往往掌握着社区的生产性数据,而租赁公司、房东、物业则掌握着社区的生活性数据。在社区两委并不直接掌握社区治理的生产性、生活性数据的前提下,若要实时整合分散于不同场景中的有效信息,就亟须打通不同数据场景之间的壁垒。在案例中,Y社区一方面打通了社区治理场景与服务场景之间的信息流通壁垒,以数据的整合规划实现数字技术对社区多元场景的智慧化渗透;另一方面,以法律规范纠治房地产经纪机构、租房中介的信息登记程序,整合各方信息主体的共治优势,有效补齐了社区对不规则信息的失察短板。
2. “共创借力”增强社区治理的组织韧性
针对制度僵化导致的韧性治理无法有效调适的难题,Y社区通过协同数字企业“共创借力”,不仅拓宽了社区治理的自主空间,而且有效链接了各类行政资源,极大地增强了社区治理的组织韧性。
首先,借势专业权威以拓宽社区治理的自主空间。城市社区在风险决策与制度调适中通常不敢轻易言新,但体制外专业力量提出的新想法却广受政府与社区的喜爱。“比较创新的东西由体制外的服务者、专家这种更好的身份来提出,能催化政府做一些新的尝试”(访谈资料:20230811-XL,YK公司工作人员)。技术优势塑造了数字供应商的专业权威,不仅为社区治理应用数字技术提供了专业能力支撑,而且能够策略化地拓展社区治理的自主性。这使得Y社区能够协同YK公司L总向上级政府提出建议,以此催化科层体制对数字化的认知由“硬件建设”模式转向更贴合社区治理实际的“全域运营”模式。
其次,借力市场思维以链接社区治理的行政资源。市场主体具有撬动市场资源的能力,但Y社区中数字企业对行政资源却有着资源“掮客”的中介作用。数字企业运用数字平台将治理与服务的过程逐步显性化,“社群的问答留言板是个公共舞台,既是回给当事人看的,也是给别的居民和领导看的”(访谈资料:20230620-LZ,YK公司负责人),这体现出以市场的广告思维争取行政资源的行动逻辑。在政府考核的激励作用下,有限的财政资源通常会被有选择性地投入政绩显示度较高的单位中去,这意味着社区治理的过程与结果的显性化一定程度上能够吸引政府注意力,由此获得政府更多的资源配置。事实上,当数字企业将市场思维应用于行政领域,数字治理绩效就不再仅仅是回应社区居民需求的必要表达,而是同时要发挥链接行政资源、吸引政府注意力再分配的积极功能,以此不断增强社区治理的组织韧性。
3. “平台运营”构建社区治理的社会韧性
社区发展疲软不能单纯归因于资源层面的再生产能力不足,而是要看到其背后社区治理共同体意识弱化这一深层原因。所以,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以社区治理中各治理主体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意识建构为旨归。对此,Y社区以“平台运营”为依托,既以社群运营凝聚多元治理主体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意识,又以资产运营构建了具有强关联性的社会关系,通过双管齐下强化了社区治理的社会韧性。
首先,以社群运营凝聚社区居民的集体意识。Y社区将数字平台“云上Y”在政策宣导、诉求回应和交流互动中惯用的行政话语,转化为社区居民易于理解、喜闻乐见的生活话语。“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不搞长篇大论,居民是有价值感受的”(访谈资料:20230813-CSJ,Y社区干部)。与此同时,Y社区安排专业人员执行微信社群的运营、小程序问答板的15分钟柔性响应工作。“很多社区的留言板放个两三天甚至一周半个月都没人回复,居民肯定会丧失认同,所以我们严格地要求工作时间必须做到15分钟响应,这是在表达我们的态度”(访谈资料:20230811-LZ,YK公司负责人)。Y社区借助数字平台将回应内容、工作程序等加以公开,公开化的实际意图不仅仅在于化解问题,更在于依托数字平台创制出共时性互动界面,以合乎情理的话语转译、热情态度的积极传递,来形塑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感知,从而实现社区居民集体意识的有效凝聚。
其次,以资产运营构建社区居民的利益联结。社区治理中的公共数据具有激活社区居民发展愿景的公共属性,体现了撬动社会资本与市场资源的潜力。一方面,Y社区凭借对公共数据所析出的居民共性需求的识别与回应,持续塑造着社区生活随时代进步而向善、向好的发展预期。例如,Y社区基于公共数据识别到社区居民有就近处理二手闲置物品的共性需求,便在数字平台中设置了相应的功能模块,借助数字平台推送文章的阅读量,及时捕捉社区居民的物资采买需求,从而快速协调保供单位开展团购服务。另一方面,YK公司依托于“授权-盈利-共赢”的社区非敏感数据授权运营闭环,将算法析出的社区居民需求作为商业盈利空间的事实佐证,以此吸引高端业态、高品质服务、高能级社会企业入驻社区,将为Y社区与商家搭桥所获得的中介性剩余价值以及主体合作盈利的部分收入,回流至社区基金池,从而反哺社区发展治理。
三、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双重逻辑
上述案例分析为回答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理论诘问提供了经验证据。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适数化变革”这一概念。这就表明,城市社区治理必须适应数字技术变革的客观规律,要以适数化制度创新推进社区韧性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等革新。Y社区实施的“数智化全域运营”正是一种因应技术革新而展开社区治理变革的实践创新,需要进一步从治理结构和治理过程揭示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内在逻辑。
(一)结构嵌入:数字技术与治理结构的集成性适配
在匈牙利政治经济学家卡尔·波兰尼的嵌入性理论中,“嵌入”旨在说明经济活动对社会、政治系统的依赖。与此类似,数字技术应用并非一种自足状态,它同样需要组织、制度等治理结构的支撑。正如技术执行理论所强调的,技术应用的好坏并不主要取决于技术本身,而是受制于技术使用者所处的组织结构、制度结构。那么,数字技术应用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中也需要嵌入已有的社区治理结构中,使数字技术应用有着更为清晰的韧性朝向,通常表现为数实融合、数权共生和数字包容三种嵌入形态。
1.数实融合中技术嵌入治理工具结构
“数实融合”原指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是为了避免数字经济在发展中“脱实向虚”而建构的纠错型政策机制。这一纠错机制同样适用于城市社区治理场域中的数字技术应用过程,即通过数实融合机制纠正单纯的工具导向技术应用,使技术工具能够适配社区韧性治理实际需要。
精准识别信息底数是城市社区两委感知社情民意、有效制定决策、精准配置资源的关键依据,社区通常借助数字化转型来提升信息采集的精准性。然而,过度循数的治理思维不仅会忽视技术工具的内在限度,而且会高估社区治理中不同治理主体对数字技术的接纳程度。这可能导致城市社区治理中数字技术应用面临严重的机械化适用问题,即不论数字技术是否适用于该领域或是否能够解决该问题,都一味地追求信息采集机制的数字化升级和数字技术应用的工具效能,基于失效信息采集、失准数据分析而生成的失真“社会画像”,往往成为社区韧性治理的技术障碍。
凭借“数实融合”,Y社区纠正了数字技术单纯工具导向的应用惯性,实现了技术工具与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数实融合并不是依据数字技术创新来生硬地匹配社区治理的应用场景,而是根据社会的变化趋势、居民的生活需要来调适技术应用方式,彰显出了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动态特征。一方面,促使数字工具动态匹配社会情境的实时变化。Y社区将“以人为基”的信息采集标准适时更新为“以房为基”,使社区治理中的数据采集方式重新适配于社区居民的生活规律,增进了信息采集机制对复杂社会态势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促使技术工具及时回应人的动态需求。Y社区在数字技术应用框架设计中始终以社区居民的偏好与需求为指引、以技术对居民的可用性与好用性为标尺、以居民对技术的接纳度与满意度为旨归,使数字技术的应用与社区居民的需求相互匹配,从而实现数字信息识别机制与识别对象之间的有效互通。
2.数权共生中技术嵌入治理权力结构
“数权共生”是指在围绕数字资源所形成的新型权力结构中,各主体单元构成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共生”在主体意义上反映出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特性,本质上则反映出数字技术背后的技术权力、行政权力与社会权力中的嵌入逻辑。
数字技术既是一种工具,也是一种资源。拥有更多数字资源的主体必然具有更为显著的数字支配能力,即具备更强的技术权力。然而,在专业化壁垒和使用权限的限制中,数字资源及其连带的数字权力却表现出稀缺性,成为多元治理主体争相抢夺的对象,由此产生多元主体的权力博弈。在城市社区治理结构中,行政权力、技术权力、社会权力之间的博弈并不均衡,因此权力之间的挤占、争夺将衍生诸多风险。由此可见,一种新的治理主体的嵌入会产生“沙丁鱼”效应,但在推进社区治理结构优化的同时,也要克服新治理主体同既有治理主体之间的不相容性,即有效化解行政权力、技术权力、社会权力之间的张力。凭借“数权共生”,Y社区降低了数字企业嵌入社区治理结构所需耗费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方面,通过对准入接口的严格把关,筛选出功能互补的共生单元。在一众数字企业中Y社区选择了YK公司,主要是因为该公司曾主营互联网房屋租赁业务,相较于专攻技术的数字企业而言,YK公司既拥有经营地产行业的经验,又谙熟社会问题处置的地方性知识,因此也更认同社区“以人为本、服务牵引”的治理理念。另一方面,通过预留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磨合空间,构建互惠互助的共生环境。在社区治理中,Y社区通过建立“1+1+N”的治理体系,将数字企业视为社区治理的合伙人,通过共享合作治理权力,催生了数字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行动共识,从制度层面为承接数字企业提供了准入渠道。与之相应,YK公司为换取同Y社区长久的合作机会,有意识地让渡了部分盈利空间,从而迎合了Y社区提升社区治理韧性的需要。
3.数字包容中技术嵌入治理价值结构
“数字包容”是指数字技术应用于社区治理应对社区治理场域的公共价值诉求有所包容,寻求技术应用与社会发展在价值逻辑上的融通。凭借“数字包容”,Y社区对“取之于民”的公共数据通过授权运营方式来拓展创收渠道,而授权运营后的创收收益则通过分利的形式“还之于民”,这在一定程度上联结了社区居民之间的发展性愿景与公共性需求。在社区治理韧性提升过程中,Y社区依托数字运营的市场化回应并实现了社区治理的民生诉求。尽管具有商业化性质的数据运营容易引起社区居民的排斥情绪,但围绕提升社区服务、增进居民利益的资产运营过程却能够得到社区居民的接纳。人本价值作为城市社区治理的一种基本价值诉求,将其嵌入社区经济生产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价值共创实现经济发展的人本导向。正如詹姆斯·G.斯科特所言,价值理性也能通过经济生产的方式予以实现,正是因为这种经济生产的过程带有道德属性,通过经济价值的再生产撬动了人本价值的共创,这表现出城市社区数字治理过程中也存在某种“道义经济”的可能。
通过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Y社区居民不仅分享到了数字技术应用所释放的民生价值红利,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激活了社区公共参与活力。城市社区既是社区居民的生活空间,也是社区居民自治参与的实践场域,必然兼具社区民生和社区治理的双重属性。社区治理中的数字技术市场化运营,不仅能够及时回应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而且可以激发社区居民自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内生动力与自主意识。因此,数字技术市场化运营实现了社区民生和社区治理的有效衔接,促使社区居民的个体行为从“娱乐化”转向“治理性”。Y社区正是借助对该社区数据资产的高效运营,不仅激活了社区居民参与,而且整合了社区治理的社会资本。例如,在数据资产运营的数据采集环节,数据量的大小虽然具有规模意义上的效率特征,但数据量背后呈现的却是社区居民“主动拿出数据”的过程。这表明,社区居民向所在社区和数字运营商提供数据的过程,本质上是其不断了解、介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过程,这对于数字技术深度嵌入社区韧性治理的价值结构意义重大。
(二)过程融合:数字技术与治理过程的渐进性适配
数字技术应用与城市社区治理皆有内在的过程性规定。技术应用和社区治理如何在保持各自演化节奏中实现过程的相互融合,是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有效的又一关键。Y社区的治理实践不仅呈现出数字技术应用与社区治理结构之间的深度嵌入关系,同时也揭示了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与社区治理过程之间的渐进融合规律。数字技术与社区治理的过程融合是沿着“技术工具→技术权力→技术治理”的时间轴渐进展开,反映出“阶段同步”“环节嵌扣”“循序升级”的渐进性适配特征。
1.以阶段同步实现数字技术与社区治理的过程同频
在治理中,技术应用与组织、制度的发展革新往往会随时间推移而呈现出相互转换的趋势。陈振明等人就将技术与制度互构视为技术嵌入社会系统的社会建构与社会嵌入技术系统的技术决定两个阶段。可以说,技术首先被组织和制度改造以适应治理需要,而后通过变革制度来适应技术应用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社区治理中数字技术由浅入深的阶段分化是为了回应城市社区在特定情境下的治理需要,不仅数字技术应用过程要与社区韧性治理过程同步发展、实时匹配,同时社区治理过程也必须适应技术变革过程而同步调整、实时优化。
Y社区最初急于采纳数字技术来化解“租赁危机”及其衍生的社会风险,借助数字技术赋能提升社区两委识别具有高流动性、强异质性的人口数据的精准度。在这一阶段,虽然数字技术仅仅被视作众多治理工具中的一种,但它满足了社区两委迫于政治压力与社会压力而要尽快回应、解决问题的治理需要,是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与城市社区治理过程在技术的工具化应用上的同步、同频。而随着城市社区治理危机的成功化解,数字技术则需要更进一步融入社区治理的常态化制度体系之中,从而保障数字治理功能上的长效赋能。由此,数字企业逐渐成为城市社区治理中有力的治理主体,数字技术在深度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同时,也具备了一种支配意义上的权力属性,转变为一种适配城市社区常态化治理的“技术权力”。总的来看,为了确保数字治理功能的赋能实效,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与城市社区治理过程实现了同频共振。可见,数字技术逐渐从工具性应用到制度性应用,再到社会性应用的阶段转换,最终目的在于保障数字技术应用过程同社区韧性治理过程在阶段转换中的同步适配、同频共振。
所以,数字技术应用和城市社区治理的阶段性同步是一个同频共振的渐进性适配过程。一方面,过度滞后的数字技术应用既无法有效回应社区治理阶段转换中的实际需要,又容易产生出“用过即弃”的僵尸平台和无用数据,更易制造社区居民在社区生活之中的噪音、杂音。另一方面,过度超前的数字技术应用也易导致社区治理结构变革的脱节,在社区治理对超前技术应用的无力承载中制造出数字悬浮等困境,这反而损耗了社区韧性治理的资源与成本。
2. 以环节嵌扣实现数字技术与社区治理的过程衔接
数字技术应用与城市社区治理的过程融合并非简单地要求技术应用过程与社区治理过程的阶段同步、同频共振,还需要在“技术工具→技术权力→技术治理”三个阶段中有效实现环节嵌扣的过程衔接。Y社区的案例实践表明,在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不同环节中,从技术工具到技术权力再到技术治理的转换升级,并非一个自适的演化过程,而是城市社区各治理主体实现环节嵌扣的过程衔接,本质上体现为一个有意识的建构过程。
首先,技术工具的合法化为其向技术权力转化衔接提供了基础。城市社区治理实践表明,数字技术通常是在有效化解社区治理难题的过程中实现了数字技术工具的合法化建构和应用。例如,在Y社区治理实践中,仅当数字技术作为一种技术工具成功帮助社区动态、精准识别人口数据,纾解自上而下的任务压力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压力时,社区治理中的技术应用者才真正意识到数字技术的有用性、易用性与好用性,从而为数字技术的制度化应用定调了良好的初始感知,进而获得社区治理主体的认可、接纳与承认。因此,数字技术只有获得社区治理主体的认同时,才不会成为社区应急治理中的一种“事急从权”的临时性选择,而是作为城市社区治理中常备的治理工具嵌入治理结构和治理过程。
其次,技术权力的博弈化为其向技术治理转化衔接肃清了障碍。在Y社区治理实践中,数字企业从静态上看已成为获得城市社区其他治理主体认可的一个新的治理主体,但在动态化合作治理过程中,技术权力与社会权力、行政权力之间的相互抵牾时有发生,这反而倒逼着多元治理主体围绕数字治理展开互动博弈。例如,社区两委同数字企业围绕行动自主性展开博弈,最终确立“以人为本、服务牵引”的治理共识,以此框定了数字技术可介入的治理领域、限定了数字技术介入社区治理的范围与限度。而行政权力、技术权力和社会权力之间的互动博弈,并不必然如有些研究者所预期的会导致城市社区治理深陷无序的零和博弈,Y社区的治理实践恰恰证明了技术权力的博弈化为技术权力向技术治理的功能性转化框定了规则、肃清了障碍。可见,行政权力、技术权力和社会权力的相互博弈,并非一种不必要的时间耗费,而是多元主体为了降低协同合作中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一种必要时间投入。缺少了这种技术主体同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博弈与互动磨合,反而不容易找到双方合作治理过程中最为恰当的行动边界与互动方式,因而也就无法实现城市社区韧性治理中数字技术应用的最大功效。
3.以循序升级实现数字技术与社区治理的过程进阶
不同的时段具有不同的特性,人们在不同时段中面临的问题有所不同并会依照时间顺序依次解决。回到城市社区治理本身,尽管“为谁治理”的功能性问题决定了“谁在治理”的制度性问题,但在数字技术驱动下,若不能优先确立数字企业同已有社区治理主体形成有效协作的制度架构,那么数字技术赋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与价值则失去了规则载体、实践依据。因此,在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过程融合中,必须将技术工具到技术权力的“制度化”过程前置于技术权力到技术治理的“功能化”过程,遵循先制度化、后功能化的循序升级,避免人为地删减、跳脱或颠倒这一进阶过程,因为其内在运行逻辑既关乎社区治理效能,也关乎社区治理成本,更关乎社区治理风险。
首先,先“制度化”后“功能化”的次序安排关乎社区治理效能。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必须将治理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Y社区治理实践显示,数字企业所具备的市场化、运营性理念并不被现有秉持管理思维的社区治理主体所接受,相对滞后的社区治理制度环境更是束缚了数字技术应有功能的发挥。如果不适时革新社区治理环境以匹配数字技术应用,那么不仅无法有效激活数字技术的赋能效应,反而会更多地掣肘数字技术赋能。
其次,先“制度化”后“功能化”的次序安排关乎社区治理成本。从制度性交易成本来看,数字技术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嵌入和融合,本质上也是数字技术同各类治理主体之间的交互过程,而其与行政主体、社会主体互动所产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所差异,但这两类成本的加总共同构成了数字技术驱动下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总成本。Y社区治理实践表明,将制度化的过程融合置于功能化的过程融合之前,就是在推动由社区居民承担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向着科层主体一端转移,使得社区两委及其上的街道办能更多地担负同数字企业相互博弈的成本,以此实现社区数字治理成本从前端向后台的“纵向一体化”。
最后,先“制度化”后“功能化”的次序安排关乎社区治理风险。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在探讨公众参与和制度化程度的内在关联时,认为一个尚未充分建立稳定制度化参与渠道的政治系统,其公民政治参与程度越强,越容易带来政治失序风险。与此类似,数字技术驱动下的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如若不能实现数字技术及其供应商同现有社区治理主体之间合作方式的制度化建构,那么带有强烈技术理性与市场营利特性的数字技术便会失去制度规则约束。因此,只有将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制度化”过程置于“功能化”过程之前,才能确保社区居民接触和参与的数字治理平台,是被制度规则所“规训”与“改造”后的具有“亲社会”属性的技术应用平台,从而避免“技术俘获社会”的治理风险。

四、结论与启示
在数字技术应用跻身于城市社区的治理结构与治理过程,以实现社区治理的结构韧性与过程韧性双重提升的当下,既有研究中单向度、碎片化的“结构论”与“过程论”研究取向已无法有效解释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践困境与内在张力,不仅造成数字技术赋能中城市社区治理的结构性秩序与过程性演化的内在割裂,而且全然失去了对韧性治理之“韧性”本义的精准把握,也就难以谈及对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实践形成了具有恰适性的理论指导。对成都市Y社区治理实践案例的分析,则将我们的讨论带回了数字技术应用赋能社区韧性治理的理论本源探讨,即结构韧性与过程韧性的实践张力和建构逻辑。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数字技术赋能社区韧性治理,既有治理要素上的结构性差异,又有治理过程中的阶段性差异。结构性要素之间的互构嵌入为城市社区治理韧性向更高层级动态演进提供了可能,而不同阶段之间的过程融合又反过来推动了各主体要件、治理要素和组织结构之间的解耦、重组与回嵌。为有效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践者与研究者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将结构化思维与过程性思维相统一,由此更好应对数字技术快速迭代与风险态势不断升级对城市社区韧性造成的双重挑战。
其一,在治理理念上摒弃单向度的碎片化治理思维,将结构化思维与过程性思维相统一,确立集成性治理目标,坚持系统化治理原则,实施统筹性治理方略。这就需要重新审视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中既有的“技术与组织关系”“秩序与演化关系”“空间与时间关系”等单向度思维取向,将其都整合到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的结构与过程中加以考量,从而在分析数字技术赋能城市社区韧性治理时,既能够在结构上“拆得开”而避免一刀切的问题,又能在过程上“连得上”而化解不连贯的问题。
其二,在“结构嵌入”的治理实践中找准数字技术嵌入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的切口。由于工具形态的数字技术、权力形态的数字技术与价值形态的数字技术所适配的城市社区治理主体存在差异,其在实现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目标结构中的需求程度、应用限度也有差异,这使得数字技术的结构性嵌入必须要同特定治理主体相适配,同特定治理目标相吻合,同特殊治理需求相耦合。这就尤其需要城市社区治理的“技术执行者”加强对数字技术类型的甄别力,强化社区韧性治理对数字技术的适用性选择。
其三,在“过程融合”的治理实践中锚定数字技术融入城市社区治理过程的时机。数字技术在组织中的成功嵌入无法一蹴而就,它是一个历时性的具有很强实践情景特征的“连续谱”,因此不同阶段所遭遇的技术性问题与治理性难题各不相同,前一阶段所未完全消解的棘手难题,往往又会累积到下一个阶段,如此周而复始的反复调适有可能对数字技术驱动的城市社区治理韧性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所以,对于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而言,一方面要遵循技术演化的生命周期,契合技术变迁与治理转型的阶段性需要来做好先后次序的时序安排。比如将数字技术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制度化置于数字技术发挥其治理效能的功能化之前,就符合了技术的过程性演化规律与治理的阶段性赋能要求。另一方面,城市社区治理主体还需适时研判和把握技术演化过程、社区治理过程的不确定性,要根据特定情境变化而适时地调整数字技术应用的广度、深度和限度,既能及时响应和推进数字技术的应用速度,又能审时度势适时调整数字技术的应用效度。
总之,数字技术的持续迭代、社区治理的转型升级、风险态势的不断升级都对未来数字技术驱动下的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带来挑战,在技术与治理结构的反复互嵌,技术与治理过程的持续融合中,必然还将涌现一些新的问题。数字技术驱动城市社区韧性治理实践是一个未竟的历程,仍需要我们持续不断地关注这一重要研究议题。
作者简介:

姜晓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敏,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研究》2025年第2期,已在中国知网上线,感谢作者同意授权转载。

